京華城案 邵琇珮作證:沒壓力 當初不認為適法性有嚴重問題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合議庭今天傳喚時任都委會執秘的邵琇珮作證。邵琇珮說,爲京華城案提出建議「沒有壓力」,且她當初不認爲京華城適法性有嚴重問題。

邵琇珮指出,臺北市議員應曉薇2020年6月23日、7月1日召開兩次協調會,邀請京華城、臺北市都發局出席,會上延續同年6月20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的結論,京華城希望將來能得到都委會委員的支持,而先提出構想,協調會上的版本粗淺,「議員希望我們協助京華城看看有無不妥」。

她說,京華城因申請想拿容積獎勵的項目都是「都更項目」,她當時認爲京華城提出的方案,都是「只想得到,卻沒有付出」,沒有提及對都市發展有何貢獻,貢獻度不足,所以她纔會說要強化公益性、公共性,才比較容易獲得支持,而她並非審覈的人,以自身經驗提出建議,應該沒有違背相關法令。

檢察官問邵琇珮爲京華城案「提出建議」有什麼壓力嗎?她則迴應「沒有壓力」。檢察官問及爲何沒有在晨會提京華城適法性問題,邵琇珮說,她2020年、2021年不會認爲京華城適法性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她沒有意識到,雖然她2020年9月有表達疑慮,但京華城已經將「額度」下修了。

她說,京華城計劃案獎勵上限和都更不一樣,京華城爲20%,都更則爲50%,其中智慧建築、綠建築、耐震標章等3項目,雖然項目與都更相同,但給予的獎勵額度不同。

她說,例如智慧建築鑽石級部分,都更給予10%,但京華城爲8%;綠建築鑽石級部分,都更爲10%,京華城則是4%;耐震標章部分,都更爲10%,京華城爲8%,且京華城還需認養公園50年、做好人行道鋪面等。

邵琇珮指出,她2021年會認爲專案小組、委員已經考慮到京華城與都更案的差異性,京華城不是都更案,所以要比別的做得多一點,得到的比別人少一點。

京華城案開庭,都發局長前總工程司邵琇珮出庭應訊。記者陳正興/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