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檢察官控柯玩「文字遊戲」:偷換2個字獲121億利益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所涉京華城弊案,今傳喚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作證,黃景茂證稱,將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不違法;臺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表示,陳情案是「文字遊戲」替換,偷換2個字就讓京華城獲得121億元重大不法利益。

檢方表示,臺北市政府刪除京華城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2018年經都委會審議的結論,不存在容積率爭議,京華城公司還打行政訴訟,不過,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020年2、3月透過議員關切、與柯面見,希望和解以回覆原樓地板面積。

檢方表示,依黃景茂今日證述,市府一開始不和解,但因柯文哲在「便當會」指示,都發局纔會籤送研議,有公務員以書面表示會涉及圖利,都發局還是依柯的指示辦事,開啓京華城案「起死回生」的程序,黃景茂證稱「研議就是一個重要的交辦」的證述正確。

公訴檢察官說,都發局對都市計劃申請案的適法性、回饋是否充足的公益性、對價性,有把關與審查權限,不應只照轉送件,依監察院意見,凡「計劃不當」或「有礙公共利益」都發局還是可以審查。

檢方表示,京華城開發量體大,回饋內容是否充足,涉及公共利益判斷,京華城公司在都委會768次會議的說明出現「申請單位與市府都發局協商研擬方案四」,於實際上,都發局與都委會應該要「雙重把關」,而非互相卸責。

檢方認爲,陳情案是「文字遊戲」替換,把「引用、準用」改成「參考、採用」,偷換2個字就變成可取得容獎,不符合通案性原則,卻讓京華城獲得121億元重大不法利益,這是本案涉及圖利私人財團的原因。

檢方還表示,黃景茂有參與京華城2019所提的變更細部計劃案,當時都發局有具體計算回饋,都發局可在都委會審議後再次表達意見,可惜黃景茂今天作證對此有所保留。

檢方指出,照黃景茂證述,京華城提出陳情案或方案後,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就會接着找黃景茂去議員辦公室詢問進度、處理方式,時間都是差一、兩天,應曉薇進度盯得非常緊,甚至還有黃景茂與應曉薇見面後,就在公文簽呈上蓋章的情形。

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