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傳喚都委會前技正 她怒檢查筆錄被催「大姐,檢察官在等了」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傳喚時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技正胡方瓊作證,胡女指出,她氣憤自己在檢廉作證時「用字不精準」,且廉政官並未給她充分時間檢查筆錄,還說「大姐,筆錄不是給你一個字一個字檢查的,這不是公文,檢察官已經在外面等了」。

胡方瓊表示,她接受完廉政官、檢察官訊問後,覺得氣憤又無奈,氣憤的是她自己用字不夠精準,她是一般平民第一次接受檢調訊問,從早上9點在廉政署訊問到下午4點,又被檢方復訊至晚上8點,她很氣憤自己,當時真的是不知道當證人不要加上自己評論,「我文字應該要更精準」。

胡方瓊說,她本來講話很快,當時爲要協助釐清案情,她把檢廉當成是同仁在討論案情,其實她不該只憑印象,「我可能講太多了」,她確實有在檢廉做的筆錄上簽名,但廉政官沒有給她足夠時間檢查筆錄,還跟她說「大姐,筆錄不是這樣檢查的,這不是公文,不用一個字一個字看,檢察官已經在外面等了」,她現在知道其實自己不用理會廉政官的催促,「我離開廉政署,我的感覺是筆錄不能完全呈現我的意思」。

胡方瓊也替時任都委會執秘、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喊冤,「我認爲邵琇珮不會做違法的事情」,但她向檢察官如此說時,檢察官卻回她「你在社羣媒體對話,對邵琇珮不是這個評價吧」。

她說,檢方偵訊筆錄上記載一段她對邵琇珮的指控,與她當時的情境不合,那是她在念市府同仁給她的訊息文字,但她不是當事人、不在現場,她也不知道傳訊息給她的人是否有加油添醋,卻被記載爲像是她的指控。

檢察官詰問時提示胡方瓊和時任都委會執秘劉秀玲的對話紀錄,胡女在訊息中說「在不得罪應曉薇的狀況下,盡所可能地寫初研意見」;胡方瓊說,「不得罪」只是她當下的情緒文字,這也是她對自己最大的反省,就是不要恣意在社羣媒體上寫下評斷。

京華城案今再度開庭,並傳喚證人胡方瓊(右)出庭,結束後她一語不發隨後離去。記者葉信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