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採觀察丨民營經濟促進法施行 釋放三大積極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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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採觀察丨民營經濟促進法施行 釋放三大積極信號(來源:視頻綜合)

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

爲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立法,把“促進”二字寫入法律名稱裡,立法初衷一目瞭然。

首先,民營經濟促進法創下了很多個“第一次”,把一些重要的提法上升到了法律層面。比如第一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將民營經濟定義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較以往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定位顯著升級。這進一步向社會表明了發展民營經濟是黨和國家一以貫之並將長期堅持的方針政策。我國民營經濟正展現出強勁的發展勢頭,截至3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超過5700萬戶,佔企業總量的92.3%。專項立法給當下廣大民營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其次,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引發企業家羣體熱烈反響。民營經濟促進法當中許多條文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比如“禁止爲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等。民營經濟促進法迴應了很多民營企業的熱切期盼,對民營企業最爲關心的領域,給出一系列極具針對性的政策措施。譬如,在科技創新方面,大力鼓勵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權益保護方面更是不含糊,多條舉措明確強調要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良好的營商環境對民營經濟發展至關重要。民營經濟促進法在這方面下足了功夫,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及時聽取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各類經濟組織的意見建議,解決其反映的合理問題”,要實實在在地幫企業解決困難。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民營經濟促進法出臺只是第一步,唯有以高效有力地執行、以精準到位地保障,推動民營經濟促進法從“紙面”到“地面”儘快落地見效,才能讓政策紅利充分釋放,推動民營企業揚帆遠航,不斷鞏固中國經濟企穩回升、長期向好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