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評丨期待民營經濟促進法充分發揮基礎性作用

備受矚目的民營經濟促進法今天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5月20日起施行。這是我國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第一部基礎性法律,意義重大。

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宗旨是,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民營經濟促進法起草和審議出臺的過程中,可以明顯感受到兩個特點。一是立法進程比較快,二是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意見和建議,開門立法,保證這部法律的針對性、約束力和執行力。這既充分反映出黨和國家對這部法律制定出臺的高度重視,也充分反映出社會各界對這部法律的期盼。民營經濟促進法出臺水到渠成。

民營經濟促進法除了第一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等原則性規定寫入法律之外,還有很多具體方面的亮點。

在科技創新、投資融資這些事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關鍵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通過“促進投資融資”“大力支持科技創新”雙輪驅動等具體措施,爲民營企業破解發展瓶頸提供了制度性方案。

招投標方面的公平待遇一直爲民營企業所關注。民營經濟促進法以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爲基礎,以負面清單制度爲重要抓手,以對違規行爲的懲戒措施落實爲保障,讓民營企業可以與其他所有制企業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依靠自身實力自由參與競爭,擁有更多與能力匹配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遇。

在權益保護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辦理案件應當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應當遵守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及時向民營經濟組織支付賬款等。

這些規定都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也具有長遠意義。當前,政策規定、行政執法和司法規範等方面的措施陸續出臺,一些嚴重影響民營經濟發展信心的障礙也在逐步消除。

民營企業促進法審議通過之後還有很多工作要做。要積極做好宣傳闡釋,充分凝聚社會共識,進一步統一思想和行動,統籌推進配套法規制度制定,協調推動各項支持保障舉措落實落細,保證法律出臺實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其中統籌推進配套法規制度制定是一個重要課題,需要在民營經濟促進法指導原則下,在行政執法、司法等方面出臺有力的配合措施,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

總之,民營企業促進法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堅持依法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既定方針,也是展現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保障作用的堅定決心。尤其是當前穩經濟的背景下,這部法律的出臺和實施更能增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及員工的平等感、獲得感,激發其信心和發展動力。

作爲我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也被寄予厚望,能夠充分發揮基礎性作用。

(作者系第一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