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核廢處置辦公室落腳板橋 選址立法拚年底送政院
面對核廢料大魔王,經濟部正緊鑼密鼓籌備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據透露,辦公室將落腳新北市板橋,並已敲定由外部學者擔任辦公室主任,待人選拍板後,將着手擬定高放選址條例草案,盼年底前送行政院會通過。
核三廠2號機5月17日停機後,臺灣正式進入「非核家園」,但未來無論是否續用核電,都須正視核廢料處置問題。
爲此,經濟部正籌備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內部幕僚作業進行中,辦公室將落腳位於板橋的臺電臺北南區營業處,辦公室主任先前曾有意由臺電退休人士擔任,但考量有不夠客觀疑慮,後轉而尋覓外部學者,目前內部已敲定人選,待經濟部長郭智輝正式覈定。
屆時辦公室也會從臺電、核安會、學界延攬核電專業者,參與核廢選址立法推動。
核廢料分爲高、低放射性廢棄物,前者指的是用過的燃料棒,其餘歸類爲低放射性廢棄物。目前國內僅低放射性廢棄物有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主管機關是核安會、主辦機關爲經濟部,高放處置則尚無法源。
事實上,原能會曾在2018年公告「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將高放處置並同納入原先低放條例,新增選址作業的回頭機制、擴增回饋期至營運階段等,但草案一上網,政治輿論發酵,最終預告期未滿只能匆匆下架。
目前官方傾向維持高放、低放「分開立法」原則,由於核安會已改組爲安全管制機關,經濟部將擔下高放選址立法責任。知情官員表示,待辦公室主任人選底定,經濟部會參酌核安會舊法條、國外作法經驗,着手擬訂法條,目標下半年完成架構,盼年底前將草案送行政院會通過。
業內人士認爲,從低放選址推動經驗來看,儘管當初選址小組已選出臺東達仁、金門烏坵兩處,都因地方政府不願辦理選址公投而停擺,顯示公投卡關回頭機制設計細節是關鍵,考驗着經濟部的智慧。
至於臺電內部曾提議縮小公投範圍,這名人士指出,現行公投法只區分全國性、縣市公投,再者,即便取消公投規定,改由當地政府首長同意即可,一旦換了執政者,可能突然喊卡,顯示公投仍有其必要性,才能確保政策穩定且延續。
核安會官員則舉例,韓國低放選址早期抗爭不亞於臺灣,差別在選址法政策配套較爲靈活,不僅給予相當於新臺幣100億回饋金,處置場運作後回饋金持續,且保障當地居民工作權、加大社會福利,甚至鼓勵產業進駐等。
最後,韓國不僅4處公投都過,敲定慶州作爲低階核廢料處置場地點,未獲選的3個鄉鎮,居民支持度也都在67%以上。官員強調,由此可見,選址條例重點在於政策配套能否強調與地方「共存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