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清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納光電板 最快10月送立法院審議

高雄美濃大峽谷盜採土石、馬頭山遭倒廢棄物案引發關注,環境部今年5月預告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循環推動法》旨在加重非法棄置廢棄物刑責。圖爲高雄馬頭山。(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提供/本報資料照)

高雄美濃大峽谷盜採土石、馬頭山遭倒廢棄物案引發關注,環境部今年5月預告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循環推動法》旨在加重非法棄置廢棄物刑責,從原本刑責5年提高至7年,罰金最高1500萬,若棄置在農地或環境敏感區,刑責及罰金更高。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指出,2草案預計本週送行政院,盼能作爲優先法案推動,10月送入立法院審議。

環境部今年5月預告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循環推動法》,其中《廢棄物清理法》修法重點,加重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刑責,刑期從原本5年提高至7年,併科罰金最高達1500萬元,若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區,刑責從原本1至5年,提高到3至10年,罰金從1500萬提高至2000萬。

此外,光電板、風機葉片也將納入管理,要求生產及進口、設置者支付回收清除處理費。亂丟菸蒂、家用垃圾等一般廢棄物裁罰上線將提高至10萬元,也規範未來車輛亂丟菸蒂,車主須在環保機關作出裁處前提供應歸責人資料,否則將以車主作爲受處罰人。

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指出,2草案經過2個月的對外溝通及說明,預計本週送行政院,爭取列爲優先推動的法案,最快10月或11月送立法院審議。

他表示,近期高雄美濃大峽谷盜採土石、馬頭山遭倒廢棄物案,突顯環境部過去努力方向是對的,2草案透過源頭管制、重罰,通過審議後,更能保護環境。

彭啓明說,現在只要發生問題,不分藍綠均重罰,破壞環境是一種罪,他會擔起責任,守護臺灣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