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劉靖北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發表一系列重要論述,爲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提供了根本遵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工作機制。在今年2月17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並希望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胸懷報國志、一心謀發展、守法善經營、先富促共富,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必須充分認識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重大意義,全面把握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面臨的問題及破解的路徑,推動黨中央關於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一、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黨員、幹部既要關心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主動排憂解難,又要堅守廉潔底線。”從本質上來看,“親”和“清”是幹事和乾淨的關係,二者是辯證統一的。新時代新徵程,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持續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必然要求,也是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

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是促進“兩個健康”的必然要求。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內容。民營經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對於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是重大經濟問題,也是重大政治問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把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放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盤子中加以謀劃推進,明確提出要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工作機制。可見,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是健全“兩個健康”工作機制的題中應有之義,對於爲民營企業創造健康發展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健全內部治理制度,引導民營企業家樹立和踐行正確的價值觀具有重要意義。

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促進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近年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持續向好。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時進一步強調:“要全面落實民營企業座談會精神,一視同仁對待各種所有制企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基礎和必然要求。只有破除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捲簾門”“玻璃門”“旋轉門”,形成親清政商關係,纔能有效降低市場運行中的制度性成本,形成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推動民營經濟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是持續淨化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政治生態好,幹部隊伍就會風清氣正、心齊氣順,社會風氣就會積極向上、充滿正能量。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要立“明規矩”、破“潛規則”,持續推動政治生態“山清水秀”。從現實看,政治生態不斷優化、持續向好態勢不斷髮展,但是黨內政治生態尚未徹底淨化,影響黨內政治生態的消極因素尚未完全根除。只有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從制度體制上築牢預防官商勾結“防火牆”,消除影響黨內政治生態的污染源,才能爲廣大黨員幹部放心大膽幹事和各類市場主體安心創新創業創造充分自由和廣闊空間,共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面臨的主要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以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持續糾治“四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黨風政風煥然一新,民風社風持續向好,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出臺一攬子支持民營企業的政策措施,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弘揚和培育企業家精神,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探索實踐,親清政商關係的理念逐漸成爲全社會共識,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正在加速形成。但是,也要清醒認識到,在構建親清政商關係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些地方、部門與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之間不親、不清問題,或者親而不清、清而不親的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就不親或清而不親問題而言,在正風肅紀反腐的高壓態勢下,相對而言,政商不“親”或清而不親的問題成爲一段時間以來的治理難題。一些黨員幹部對親與清的辯證關係認識不到位,擔心與民營企業家交往被誤解,因而奉行“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刻意迴避接觸。有的對民營企業心存偏見,不願與民營經濟人士平等相交、主動服務。有的黨員幹部雖然主觀上願意打交道,但由於知識、能力不夠,不知如何與之正確交往。同時,政商之間缺少多層次常態化溝通渠道,導致交流不暢,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主難以獲得應有支持。

就不清或親而不清問題而言,在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政商關係不清或“親”而不清的問題儘管顯著減少,但仍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比如,“四風”問題隱形變異,各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頑瘴痼疾,增加了企業負擔,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一些地方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利用市場準入、土地審批、政策優惠等方面的漏洞謀取私利,違規干預項目建設、企業運營,甚至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也有少數民營經濟人士迄今爲止仍然熱衷走後門、拉關係,更有甚者通過各種手段對領導幹部進行“圍獵”,從而獲取不正當利益。近年來出現的各種“逃逸式辭職”“旋轉門腐敗”“期權式腐敗”,隱匿其後的邏輯就是權力與資本的非法勾連,嚴重扭曲了正常政商關係。

這些問題的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複雜的,既有幹部思想認識、作風轉變不到位的問題,也有經濟體制機制、民營企業治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既有政治生態需要進一步優化的問題,也有政商溝通渠道不夠暢通的問題。必須堅持系統觀念,多措並舉、系統施治,常抓不懈、久久爲功,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取得更爲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實踐路徑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落到實處,爲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排憂解難,讓他們放開手腳,輕裝上陣,專心致志搞發展。”新時代新徵程,要立足實際,從思想教育、體制機制、政治生態等多方面入手,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

加強對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思想教育引領。各級黨員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準確領會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精髓要義、實踐要求,切實帶好頭、盡好責,真正把黨中央關於“兩個毫不動搖”“兩個健康”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加強對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的政治引領,引導他們不斷提升理想境界,樹立正確價值觀和道德觀,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完善企業治理結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守法誠信經營,積極回報社會,爲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進一步加強輿論引導,深化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宣傳解讀,引導全社會全面客觀正確看待民營經濟,加深對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認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濃厚氛圍。

持續深化有利於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體制改革。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有賴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制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要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這個核心問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劃定政商交往的“紅線”“底線”。完善市場準入體系,破除隱性壁壘,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爲民營經濟創造更多發展機遇。按照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建立健全高水平良性招商引資新機制,防範不當行政干預。引導民營企業加快健全內部治理結構,實現治理規範、合規經營,進一步完善資本行爲制度規則,從源頭治理商業賄賂行爲。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制度,明確政商交往的範圍和底線,防止以權謀私和利益輸送。加快推進服務和監管方式數字化轉型,爲市場主體提供更加透明、及時、便捷的服務。加快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使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的行爲。

持續優化有利於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政治生態。結合正在全黨開展的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堅持寸步不讓、露頭就打,持之以恆糾治“四風”、樹立新風,不斷加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堤壩,堅決打掉“四風”這一妨礙健康政商關係的無形之“牆”。針對政務服務、行政審批、監管執法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懶政怠政等不作爲、亂作爲問題,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列入政治監督清單,加大精準問責力度,推動黨員幹部主動關心、及時迴應企業合理訴求,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針對幹部不敢爲、不善爲問題,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並使之具體化、規範化,激勵幹部更好履職盡責、擔當作爲。堅持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進風腐同查同治,堅決斬斷官商利益輸送紐帶鏈條,堅決清除政商交易的腐朽思想殘餘,持續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建立健全多層次常態化暢通有效的政商溝通機制。通過建立健全多層次常態化的溝通機制,深入瞭解民營經濟人士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有針對性地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特別要根據企業行業、規模等特徵,建立分類溝通機制,充分利用工商聯、行業協會等平臺,擴大溝通交流的覆蓋面,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數字化政企互動,通過“一網通辦”、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確保企業訴求快速響應。健全涉企政策評估機制,完善服務民營企業的考覈機制,確保黨中央關於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各項要求進一步落地見效。

(作者系華東師範大學特聘教授、上海市社科聯副主席、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原副院長)

來源:2025年第4期《黨建》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