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正在制定專門的城市更新項目貸款管理辦法

觀點網訊:5月20日,金融監管總局統計與風險監測司司長廖媛媛於國新辦發佈會稱,爲落實好《關於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要求,按照國務院的總體部署,金融監管總局正在制定專門的城市更新項目貸款管理辦法。

以前,金融機構向城市更新各個領域提供不同類型的貸款產品,分別對應着不同的貸款管理制度和辦法,有的制度和辦法也不完全是針對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特別是,近年來城市更新的理念和內涵還在不斷豐富和完善。因此,總局這次制定的新辦法,不是對某一個局部領域,也不是對某一項任務,而是聚焦城市更新行動本身,通過實施城市更新項目清單管理,明確金融機構貸款的條件和流程,引導金融機構更好滿足城市更新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切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這裡,我就新辦法向大家介紹幾點初步考慮。

第一,堅持統籌推進。《意見》提出地方要制定實施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確定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建設項目和實施時序。在這個基礎上,辦法要求金融機構緊密結合各城市政府制定的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統籌謀劃、周密實施,積極做好金融服務。

第二,堅持清單制管理。城市更新貸款實行項目清單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對項目進行初選,金融機構對備選項目自主評審,形成城市更新貸款項目清單,增強融資的精準性、適配性和有效性。

第三,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金融機構自主決策,針對不同類型的項目特點,合理合規設置業務品種、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

第四,堅持風險可控。金融機構應該充分考慮城市更新項目特點,在全面測算項目綜合收益和風險基礎上,開展授信審批和風險管控,做好專款專用和資金封閉管理。

後續,我們也將抓緊完善辦法內容,按程序印發,指導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城市更新行動,提供多樣化的金融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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