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判3年...臺中弟揮棒打死啃老兄 一審輕判理由曝光
臺中遊姓男子不滿大他3歲的哥哥離婚後工作不穩,長期向年邁父母要錢、暴力相向,去年1月回家又目睹哥哥打媽媽,氣憤下拿球棍打死哥哥,一審今判3年徒刑,臺中地院指出,此案遊男自首坦認犯罪,且符合「情堪憫恕」的減刑規定,再輔以案情等情狀後,判刑3年。
臺中地院表示,此案遊男是在警員到場後,坦認犯行,主動接受調查、裁判,使犯罪事實得以早日發覺確定,符合自首條件,可以減刑。
另外死者長期向父母索取金錢無度,還有家暴犯行,遊男長期承受壓力,案發當日返家,發現家中物品又遭哥哥破壞,甚至哥哥還持破碎酒瓶欲攻擊母親,因不堪其擾且憤怒難平,而萌生殺害被害哥哥想法,才釀成此案手足相殘的人倫悲劇。
此案在臺中地院審理期間,遊男深感愧疚、悔悟,父母也希望法院高擡貴手、從輕量刑,足見遊男所爲,顯與一般殺人案件是出於怨隙、逞兇鬥狠、財務糾紛或隨機殺人的動機、手段有別,符合刑法59條「情堪憫恕」的減刑規定。
一審審酌,遊男在警詢、偵訊、審理時都坦認犯行,堪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法減刑後,依家暴殺人罪,判刑3年,仍可上訴。
起訴指出,遊男(45歲)在印刷廠擔任員工,與胞兄、爸媽同住東區,遊兄和外籍配偶離婚後,考量照顧未成年小孩仍一起同住,遊兄平時雖有開計程車,但收入仍不穩,常向父母討要3000、5000元,遊也因此責備哥哥啃老,兄弟間嫌隙才擴大。
游去年1月22日晚上8點多回家,撞見胞兄和母親發生拉扯,家中神明聽桌椅、神明燈及木櫃都被推倒,連同電扇、電話及飲水器等都被砸毀散落一地,遊兄甚至拿着敲破的玻璃酒瓶要攻擊媽媽,遊母持木椅阻擋。
遊見狀拿了1把木製球棍朝胞兄揮打,遊兄則立即逃出屋外,剛好爸爸也回家停妥機車,遊兄奔逃時不慎被機車絆倒,遊見哥哥跌倒在地,持續拿球棍痛毆他頭部、身體,但父母目擊次子猛打長子,一再出言制止,但遊男置之不理繼續揮打。
警方獲報到場逮捕遊男,遊兄緊急送醫仍因顱腦損傷,到院前就已經沒了呼吸心跳;檢方偵結依家暴殺人罪嫌起訴遊,全案今在臺中地院審結宣判。
臺中市遊姓男子不滿胞兄啃老,去年初揮棒打死哥哥,全案在臺中地院審理,今天審結宣判。記者曾健祐/翻攝
臺中市遊姓男子不滿胞兄啃老,去年初揮棒打死哥哥,全案在臺中地院審理,今天審結宣判。記者曾健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