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 涉違利衝法 鐵人3項賽喊卡

由金門縣體育會主辦的「鐵人3項挑戰賽」原訂9月28日登場,但因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緊急喊卡。(翻攝縣議會副議長歐陽儀雄臉書/於家麒金門傳真)

由金門縣體育會申請縣府補助辦理的「鐵人3項挑戰賽」原訂9月28日登場,疑因理事長歐陽儀雄、兩位副理事長蔡其雍與唐麗輝皆爲現任縣議員,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緊急喊卡;縣府教育處12日表示,依規定申請補助計劃應於年度前揭露,對於未盡完善之處,將檢討改善。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爲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爲。若符合規定的但書,仍需遵守「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等要求。

據瞭解,金門縣體育會向縣府申請補助辦理的「金門鐵人3項挑戰賽」與「金門杯海峽兩岸武術嘉年華賽」,兩項活動均未經事先揭露補助公告,會受監察院或審計單位認定爲違法補助,緊急發函縣府「請准予註銷申辦」。

對此,副縣長李文良表示,「事前要揭露、事後要公開」是《利衝法》的原則,目前確實有相關案件存在,縣府將配合監察院進行相關案件的釐清,並進行改善作爲,全面檢討;針對失職人員也不排除懲處。

蔡其雍則說,縣府事前未告知《利衝法》注意事項,體育會不清楚須主動揭露相關人員身分;對此,體育會將加強自身教育外,也期許縣府對全縣相關補助計劃的公告流程進行「大體檢」。

地方人士指出,很多地區協會、宗親會,都偏好推選或聘任知名政治人物或公職人員擔任理事長、主委或重要幹部,方便與政府部門聯繫,涉及違反《利衝法》的案件恐有更多。據悉,監察院已展開調查,不排除擴大清查全國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