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鐵人3項挑戰賽喊卡 涉違利衝法 縣府將檢討改善
主辦「金門鐵人3項挑戰賽」的金門縣體育會現任理事長是縣議會副議長歐陽儀雄,補助計劃未事前揭露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緊急喊卡,縣府對此表示將全面檢討改善相關流程。(於家麒攝)
由金門縣體育會主辦的「金門鐵人3項挑戰賽」原定於本月28日將登場,不過近日傳出疑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緊急喊卡,受其牽連的活動還有「金門杯海峽兩岸武術嘉年華賽」也面臨相同情況;縣府教育處對此表示,依規定,此兩項對金門體育會的補助計劃應於年度前揭露,對於未盡完善的地方,將進行檢討改善。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爲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爲。若符合規定的但書,仍需遵守「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等要求。
據瞭解,主辦「金門鐵人3項挑戰賽」的金門縣體育會現任理事長是金門縣議會副議長歐陽儀雄,兩位副理事長蔡其雍、唐麗輝也都是對縣府有監督之責的議員,該會兩案活動未經事先補助公告,疑會受監察院或審計單位認定爲違法補助,緊急發函縣府「請准予註銷申辦」。
對此,金門縣副縣長李文良今(12)日表示,「事前要揭露、事後要公開」是利衝法的原則,目前確實有這類案件存在,縣府也配合監察院進行相關案件的釐清,並進行改善的作爲,包括針對採購人員、主管,都已安排相關法規的研習與宣導;政風處也應針對相關態樣與注意事項制定SOP,放入標案的流程中提醒承辦人員注意相關規範,全面檢討;針對失職人員也不排處將進行懲處。
蔡其雍則表示,縣府事前未告知利衝法注意事項,又未依規定事前公告,體育會不清楚須主動揭露相關人員身分;對此,體育會將加強自身教育外,也期許縣府就此對全縣相關補助計劃的公告流程進行「大體檢」。
有知情人士指出,很多地區的協會、宗親會,都偏好推選或聘任知名的政治人物或公職人員擔任理事長、主委、或重要幹部,方便與政府部門間的聯繫,推論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案件恐有更多,監察院已展開調查,不排除擴大清查全國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