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婚要管到多遠親?高雄夫妻婚姻無效案…婚姻自由與優生學的兩難

高雄夫妻婚後才發現外祖母是姊妹,婚姻遭判無效,子女權益一度受影響。法制局認爲旁系六親等禁婚過嚴,醫界則提醒近親通婚具遺傳風險,修法如何兼顧婚姻自由與公共衛生成爲焦點。示意圖/Ingimage

近期高雄一對夫妻婚後發現雙方外祖母竟是姊妹,法院判決婚姻無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此案不僅讓夫妻感情遭受重創,更使子女的身分與繼承權陷入不確定。立法院法制局近期發佈一份報告,指出現行禁婚規定過於嚴苛,恐嚴重損害婚姻當事人權益及子女的法律地位,建議縮減親等並調整法律效果。

近親禁婚制度 源自優生學考量

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及旁系血親六親等內不得結婚。制度原意在保障優生學與公共衛生,避免近親通婚導致遺傳疾病。然而現代家庭結構疏遠,遠親間互動少,民衆可能在不知情下誤觸禁婚規定,導致婚姻被判無效,子女的法律地位也因此受影響。

爭議焦點:婚姻自由vs遺傳風險

法制局認爲應縮小禁婚範圍至四親等,並將違反禁婚的法律效果由「無效」改爲「得撤銷」,以保障婚姻自由與子女權益。然而醫界則強烈反對,指出近親通婚下一代先天異常機率約爲一般人的兩倍,認爲修法「萬萬不可」。政界則態度分歧,有立委提醒修法涉及婚姻與親屬倫理,不宜倉促決定,應先擴大社會共識的討論。

兩岸律師楊軒廷提醒:制度更新應審慎評估

近親禁婚制度牽涉婚姻自由、子女權益與公共衛生,若法律頻繁變動,恐造成社會秩序混亂。臺灣若要修法,必須全面考量醫學風險、社會健保負擔與基本倫理共識,以避免法律頻繁變動,衝擊社會秩序與穩定。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