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平:抓住機遇擴大服務消費

文旅體育深受歡迎,數字消費欣欣向榮,銀髮經濟方興未艾……近年來,服務消費在我國消費中的比重逐年提升,消費新品類層出不窮、新場景不斷涌現、新業態持續迭代。服務消費已成爲拉動內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服務消費既是衡量居民生活品質的重要指標,也是觀察經濟內在活力的關鍵窗口。

一方面,服務消費涉及面廣,從餐飲住宿、家政服務、養老托育到文娛旅遊、教育體育、醫療健康,每個領域都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在居民消費從生存型向發展型、享受型加速躍遷的過程中,順應居民消費需求變化,努力擴大服務消費,有利於增進民生福祉,更好滿足人民羣衆更高層次、更趨多樣的美好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服務消費聯動性強,促進服務消費有助於帶動相關產業協同發展,爲優化供給結構、打通供需堵點、加快產業升級提供助力。譬如,隨着數字消費需求的壯大,智慧商圈、在線教育、數字醫療、直播電商等消費場景日趨成熟,帶動商貿、教育、醫療、物流等行業提質增效,爲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

發展服務消費面臨廣闊機遇。按照國際經驗,一國人均GDP達到1.5萬美元左右時,消費結構將加快從商品消費主導向服務消費主導轉變。我國人均GDP已超過1.3萬美元,服務消費進入快速增長階段。去年,我國服務零售額同比增長6.2%,增速高於商品零售額3個百分點;今年前5個月,服務零售額增速仍領先商品零售額,服務消費正成爲拉動內需的“主引擎”。不過,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還有差距。研究顯示,20世紀中葉以來,發達國家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長期保持在60%以上。過去10年,我國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平均爲54.6%。差距正是擴大服務消費的潛力所在。我國擁有全球最大規模的中等收入羣體,無論是存量較大的傳統服務消費,還是增長空間更大的改善型、新型服務消費,都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也要看到,現行的消費權益保障制度更加註重商品消費,相關監管規則還未能完全適配服務消費的發展。監管主體分散、服務標準缺失、取證技術滯後,服務消費權益保障力度不足已成爲制約服務消費潛力釋放的瓶頸。

具體來看,服務消費具有供需同步、服務效果難量化、服務過程不可逆等特點。這意味着消費者維權難度更大,監管難度也更高。在線教育退費難、預付卡跑路、旅遊宰客……文旅、家政、養老、培訓等領域糾紛的出現,不僅影響消費者的體驗,也挫傷了行業發展信心。此外,隨着新業態興起,現有保障制度還存在盲區。譬如,盲盒經濟火爆的同時,相關投訴也在激增,由於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如何妥善解決“隱藏款概率造假”等爭議尚需探索。

構建“服務友好型”權益保障體系,需要充分考量服務消費特性,緊密跟蹤新業態新趨勢,提前預判可能存在的消費風險,在保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放寬准入、減少限制、鼓勵創新、優化監管,推動服務消費向多樣化、高品質、高標準提升,更好滿足人民羣衆的消費需求。只有讓消費者敢於爲知識付費、爲體驗買單、爲未來投資,服務消費才能持續擴大內需,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