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富技術行政處罰結果“靴子落地” 公司被處以400萬元罰款

財聯社6月27日訊(記者 沈嬌嬌)今日晚間,錦富技術(300128.SZ)發佈公告,公司已經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意味歷經一年的監管調查已經辦理終結,行政處罰結果“靴子落地”,不確定性得以消除。

錦富技術在公告中強調,公司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五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此前,2024年8月2日,錦富技術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經過近一年的監管調查,2025年5月30日,錦富技術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預告了本次立案調查的結果。

根據最新公告,錦富技術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的情況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爲一致,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經查明,2021年,錦富技術及其子公司上海摯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與供應商廈門市中智信聯實業有限公司、客戶廈門炬煜實業有限公司開展金屬品貿易業務。錦富技術及其子公司在該業務中只履行墊資義務並收取固定利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相關所得不應計入營業收入。錦富技術未正確覈算上述業務,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別虛增營業收入 5293.88 萬元、1.11億元和1.72億元,佔公司當期報告記載的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 20.02%、21.14%和 20.74%,導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據此,江蘇證監局認爲其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情形。

江蘇證監局同時指出,錦富技術董事長顧清同意公司開展金屬品貿易業務,未充分關注業務實質,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正確覈算該業務;時任財務總監鄧浩同意公司開展金屬品貿易業務並負責會計處理,未能審慎判斷業務實質,採用錯誤的會計處理方法覈算該業務;時任總經理方永剛同意公司開展金屬品貿易業務,未充分關注業務實質,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正確覈算該業務,上述三人是錦富技術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兼審計委員會委員ZHANG WEI參與金屬品貿易業務審批並負責審覈公司財務信息,未審慎關注該業務會計處理準確性,是錦富技術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基於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錦富技術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顧清、時任財務總監鄧浩、時任總經理方永剛、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ZHANG WEI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20萬元、100萬元、80萬元和50萬元罰款。

錦富技術自從被立案以來,投資者們始終關注着監管調查的走向。此次行政處罰結果正式發佈,釐清了相關責任歸屬,公司此前因信披問題帶來的不確定性基本消除,違規事項已基本消化,相關風險得以釋放。在此之後,錦富技術是否可以成功擺脫“陰影”、專注業務發展,財聯社將持續關注錦富技術的後續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