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成教師批解聘新制影響教學 84%不鼓勵子女當老師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本報資料照)

〈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辦法〉)實施滿1年,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9)日公佈調查結果,近9成教師認爲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對教育品質帶來負面影響,且更有8成4的老師不鼓勵子女從事教職,呼籲教育主管機關維護教學專業,並參考韓國近期修法,保障教師教學自主,避免不當干預。

〈解聘辦法〉規定,學校如處理不適任教師,須透過由外聘人員組成的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審查。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實務運作中,不論案件輕重都須進入調查程序,形成「寧可錯殺」的氛圍。教師只要被指控,無論真僞,就可能面臨調查,引發濫訴風潮。

依照全教總與國教署的調查資料,實際被停聘或解聘的教師僅約6%,其中近6成案件最後證明爲「查無不當情事」。侯俊良指出,這顯示教師間護短的情況並不成立,反而是許多老師遭到誣告。

制度實施後,教師爲求自保,不敢採取積極教學或嚴格管教。有教師告誡學生,竟被家長投訴恐嚇;詢問學生行爲是否經家長知悉,也遭反控誹謗。教學因此趨向保守,影響學生學習權。

全教總共收集6365份問卷,顯示89.2%教師認爲校事會議制度損害教育品質,81.4%認爲會降低教師留任意願,84.8%坦言不願子女從事教職。另有8成學校在1年內召開過校事會議,部分學校甚至處理超過20件案件。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指出,現場投訴內容五花八門,包括老師出考題太難,被指打擊學生信心,還有教師用白色粉末做實驗遭疑吸毒,甚至假日到速食店用餐也被檢舉。她呼籲重新檢討制度,不能讓教師成爲維權過度的代罪羔羊。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則表示,制度雖有助排除不適任教師,但也可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她主張應區分案件輕重、建立更細緻的前置程序,避免濫用投訴。

侯俊良強調,應建立有效過濾機制,對單純誤會或主觀情緒的投訴應予排除。他呼籲教育主管機關維護教學專業,並參考韓國近期修法,保障教師教學自主,避免不當干預。

國教署迴應,將再向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加強宣導,有關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機制,應確實依照〈解聘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避免教師遭不當濫訴,另並持續收集教學現場及各地方政府回饋意見,做爲未來修訂解聘辦法之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