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新法週年 教師遭投訴暴增

教育部去年修改教師解聘等相關辦法,引發檢舉、投訴不斷。南投縣家長會長協會、教育產業工會、中小學校長協會等批評,學校變成辦案機構。記者賴香珊/攝影

教育部修正教師停聘不續聘等辦法滿週年,教育界哀鴻遍野,質疑申訴制度遭濫用,學校變成「辦案機關」,教師被調查疲於奔命。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等昨呼籲,盼中央應檢討制度,勿以懲處爲優先。教育部表示,將蒐集教學現場意見,作爲修訂依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檢辦法」去年修訂上路,新規定若涉及體罰、霸凌或教學不力等,必須接受校事會議調查。

北市教育局統計,教師遭投訴案件去年暴增,2022年426件(成案率15.73%)、2023年540件(成案率15.19%)、2024年1773件(成案率14.88%)。有校長直言,學校面對投訴,不可能不處理,行政人員壓力大增,加上首都臺北市格外受關注,很多人離職或調到外縣市。

南投縣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許福能說,現在校內大小爭議都走校事會議,每案調查動輒數月,涉事師生與相關學生頻繁被調查,碰上惡意或烏龍檢舉,老師疲於奔命,親師生關係緊張。

「學務處變成『煉獄』。」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辜鴻霖說,雖然制度規定,未達不續聘程度可不開校事會議,但校方怕被說吃案,根本不敢不開。南投縣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國俊說,只要一紙檢舉,就須啓動調查,已無暇顧及其他日常事務。

南投縣家長會長協會建議,修補一體適用與冗長調查程序,建置溝通輔導平臺,高風險事件處理應導向輔導與協助,而非懲處爲先,讓兒少權益保護與教師支持系統平衡。

據瞭解,南投縣去年全縣校事會議共266場次,扣除週休假日,幾乎天天都有。縣府表示,該法令實施後,教育現場發生許多問題,建議中央滾動修正。

彰化縣校長協會表示,新制投訴門檻低、匿名檢舉增加,教師陷入申訴、調查反覆程序;教師怕遭投訴,不敢有效教學、管理,甚至「過度討好學生」,親師關係走向對立。

彰化縣校長協會建議,應推動「學校層級」的溝通機制,讓申訴、輔導機制並行,而非直接進入懲處,應區分「教學爭議」或「重大不當行爲」,設立合理的申訴門檻與審查機制,例如限制匿名投訴或重複檢舉。

教育部表示,解聘辦法明訂,符合一定條件學校得不予受理;另外若未達應依教師法解聘、不續聘等程度者,無須組調查小組;將加強宣導,避免教師遭不當濫訴,並收集教學現場意見,作爲修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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