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警涉性侵女兒法院首開庭 被問「有無猥褻」反應曝光

臺北市警局捷警隊某小隊長去年遭控多次性侵女兒,士林地檢今年1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法院今首次開庭準備審理,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猥褻女兒?」該員不迴應,逕自進入法院。

全案源於,該名小隊長的女兒,去年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臺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案,控訴身爲捷運警察隊小隊長的父親,多次酒後毛手毛腳並試圖性侵,檢警介入後,該女更稱長年受害,直到就讀大學後知悉事態不對勁,纔在好友陪同下勇敢報案。

士檢去年5月復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令涉案小隊長10萬元交保。事件曝光,該員一度遞報告想提前退休,不久又將報告收回,警方後續強調,案情未明不會讓其辦理退休;曾與該員共事過的員警則透露,該員工作表現尚可,但人緣不佳,常找別人麻煩,酒後行徑確實「不穩」。

此案涉及家人間的性犯罪,士檢偵結時未詳述案情及起訴理由,但認定該員2010年至2017年間涉嫌「對未滿14歲者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性交」、「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交」等348個罪,其中構成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罪者,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猥褻女兒?」該員不迴應,逕自進入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

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猥褻女兒?」該員不迴應,逕自進入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