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性侵女兒348次 前捷運警察分隊長現身士院出庭

該名分隊長於2010年至2017年間,對當時未成年的女兒長期性侵,次數高達348次,並利用酒後對女兒伸出狼爪,甚至性侵得逞。女兒成年後,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臺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揭發父親惡行。

檢方認爲,該分隊長身爲人父,竟對親生女兒做出如此不堪的行爲,嚴重戕害兒少身心發展,惡性重大,今年1月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他,並請求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北市警局表示,案發後已將該分隊長停職。據捷運警察隊同仁透露,該分隊長人緣極差,時常與同仁發生訴訟,在隊上樹立很多敵人,對於檢方起訴對其女兒的獸行,均感到不意外,同仁揚言要檢舉其他違法違紀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