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連假將至 新北勞工局籲僱主應依法給假給薪
至聖先師孔子。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修正下半年行事曆,納入新增加法定應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指出,即將到來的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適逢週日應在9月29日補假,事業單位如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應在同日給予補假,且工資照給;如需請勞工於補假日工作,除應徵得勞工同意外,亦應加倍發給當日工資。
勞工局表示,法定休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此時僱主應給予勞工補假1天,且因補假日及休息日出勤的工資計算倍率不同,勞資雙方應明確約定補假日期,並於排班表或出勤紀錄註記,以避免日後衍生休假日數不足或出勤工資計算爭議。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