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綁主任、試教給超低分 全教總籲全面檢討教甄亂象

全教總今天開記者會表示,教甄亂象動搖社會對教育的信任,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應立即調查改正,全面檢討制度。記者李芯/攝影

近年各校教師甄試明定綁主任或其他行政職的案例層出不窮,近日高雄某校給考生「試教」分數僅13分更是引發高度爭議。對此,全教總今天表示,教甄亂象動搖社會對教育的信任,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應立即調查改正,全面檢討制度。

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說,近年發生多起學校教甄「綁主任」案例,包含此前桃園某國立學校甄選需當生活輔導組長的「行政教師」職,臺北市某校現正在甄選教師兼總務主任、圖書館主任,還自訂「曾經擔任主任3年」的條件。

他說,過去教育部三令五申,強調教甄資格條件應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爲依據,不宜再另定其他條件限制,這些學校的教甄不只甄選標的違法、資格也違法。

林金財解釋,按照高中教育法規定,學校行政職務應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任或職員專任;另一方面,教甄的簡章公佈、聘任程序,則是由學校教評會負責。然而,在教甄綁主任的案例中,竟能將兼任行政職務一事交由教評會審議,既然無法令授權,就是不依法行政的作爲。

林金財也說,日前高雄爆教甄爭議,某校單科教甄的3名評審委員給出的分數約落在13分到83分之間,落差不合常理。高雄市的教甄作業規範明定,「試教之評分設最高、最低標準分數,高於最高標準、低於最低標準或評分有變更時,評分委員應敘明理由,並簽名負責」,但一般常見的最高、最低標準約在70到90分之間,這樣的低分不是個別成績,且嚴重打擊考生信心,也會讓大家質疑是否有人爲介入。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甄是教師工作取得的管道,也是把關學校教育品質的門檻,現在發生的亂象不只影響教師權益,更動搖社會對教育的信任。針對教甄頻繁發生不公、不法的問題,地方和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刻進行調查改正,全面檢討制度,強化監管作業,並訂定合理評分規範,以杜絕教甄偷渡行政職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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