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發佈旅遊行業處罰案例:一公司組織低價遊安排購物拿回扣被罰
6月8日,江西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發佈旅遊行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行政處罰典型案例(第一批)》。上饒文旅指出,今年以來,該市各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持續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爲進一步引導經營主體及從業人員依法經營、規範執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現將該市第一批旅遊行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公佈如下:
案例一: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案
2024年9月,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團費承接“南昌二日遊”旅遊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安排遊客進入行程單之外的購物店購物,並收取購物店給予的回扣。
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2月,上饒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15日、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佔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婺源縣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補足質量保證金案
2024年12月,上饒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婺源縣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補足質量保證金,且無辦公地址,長期未經營,執法人員依法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旅行社在規定期限內依法足額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再次覈查,該旅行社仍未足額繳納或補足質量保證金。
婺源縣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爲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第十三條規定,2025年4月,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上饒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依法對婺源縣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案
2025年3月,上饒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接到遊客投訴,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發佈的旅遊線路“遇見江西5天4晚”線上宣傳行程內容與線下實際簽訂合同內容不一致。經覈實,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爲招徠、組織旅遊者發佈信息,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
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上饒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爲,作出罰款人民幣1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470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計調人員周某某做出罰款56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婺源縣熒火蟲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導遊證人員提供導遊服務違法行爲案
2025年3月,婺源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進行旅遊市場巡查檢查發現,李某未取得導遊證違規帶團。婺源縣熒火蟲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覈實導遊信息,委派李某爲公司組織的“昌南里+櫻花洲+月亮灣踏春2日遊”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
婺源縣熒火蟲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2025年4月,婺源縣文化廣電旅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爲,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程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上饒文旅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