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遊客遊覽未開放長城段落,一公司被罰款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發佈一起長城保護行政非訴執行司法審查典型案例,一家公司因組織遊客遊覽未批准爲參觀遊覽場所的長城,被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延慶法院審查後,依法准予強制執行。新京報記者還了解到,爲破解長城保護難題,延慶法院成立了北京首個由政法幹警組建的司法保障志願服務隊。

據悉,2024年3月31日,有公司組織遊覽未批准爲參觀遊覽場所的長城。針對該違法行爲,延慶區文旅局於去年9月29日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爲:該公司的行爲違反了《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公司罰款40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544元。《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後,該公司未履行繳納罰沒款義務。在《履行催告書》送達後,該公司仍未履行。今年5月19日,延慶區文旅局向延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延慶法院審查後,最終依法准予強制執行涉案《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官解析,擅自攀爬未開放長城段落的行爲,不僅嚴重威脅文物本體安全,還會破壞長城歷史風貌。法院依法審查並准予強制執行,彰顯了法律對破壞文化遺產行爲“零容忍”的鮮明態度,不僅實現了對違法行爲的有效震懾,還引導公衆樹立“保護文物也是守護共同歷史”的責任意識。

延慶法院八達嶺法庭庭長孫世樂介紹,延慶法院對涉長城等文化遺產保護案件實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四合一”集中歸口辦理,實現司法資源高效整合。法院組建專業審判團隊,成立文化遺產保護專門合議庭,選任具有文物和環境專業背景的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以專業審判力量護航長城文化遺產保護。同時,依法嚴懲破壞長城本體和周邊環境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爲,與北京化工大學等高校和長城沿線法院合作,積極探索長城刻字等破壞文物的損失、評估與修復機制,破解司法審判難題。

此外,延慶法院攜手河北懷來法院,在八達嶺鎮石峽村聯合發佈長城司法保護令,明確禁止刻畫塗污、非法採石、養殖放牧等九類破壞長城行爲,以司法協同破解行政區域邊界處長城保護難題。延慶法院還創建了北京市首個由政法幹警組建的“青行萬里”司法保障志願服務隊,常態化開展長城及周邊環境清理、隱患排查、文物普查、文明勸返等志願服務工作。

編輯 彭衝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