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臺高中報錯考科烏龍 律師:學生可能以1原因請求國賠
大學分科測驗昨天、今天登場,苗栗縣私立建臺高中集體報錯學生考科,23名學生受影響。示意圖。圖/AI生成
大學分科測驗昨天、今天登場,苗栗縣私立建臺高中集體報錯學生考科,23名學生受影響。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學校理應要負責,另外依照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的見解,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也就是說,學生也可能以學校的人員有過失致學生受有損害,而請求國家賠償。
「建臺高中最出名的時刻」,王至德表示,學校出了大包,一直到學生收到應試通知的簡訊後才發現出錯。大考中心爲求公平性,無法提供補救措施。學生承受苦果,可能得放棄原來想要念的科系,或是重考一年。
王至德表示,出了這麼離譜的事情,自然是要有人負責的,首先是承辦老師因爲自己的過失,而造成學生們的權益受損,有可能可以依照侵權行爲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另外,老師是學校的受僱人員,學校自然也是要負責。
另外,王至德表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的見解,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具有與機關相當之地位),學生也可能以學校的人員有過失致學生受有損害,而請求國家賠償。他也很好奇,這樣的損害,法官會覺得要判賠多少纔夠?一年的青春要怎麼計價?這就留給法官去傷腦筋了。
其他網友表示,「這恐怕不只一年的青春,而是一輩子的功名成就和未來可能性」、「離譜,無法原諒及彌補的錯誤」、「告學校賠償,應該是可以的事情」、「可憐的孩子們要承受大人的失誤」、「這樣的錯誤真的太奇葩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能這麼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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