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女網友被嫌「照片不符」 刺青淫男硬上2次還拍片...下場慘了
▲蕭姓男子性侵女網友,錄影犯強制性交罪部分遭處8年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盜用別人照片,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女子小萱(化名)並騙取私密照,蕭男又假稱代買汽車零件,騙取小萱5萬8千元,隨後兩人深夜相約在小萱家見面,小萱見蕭男全身刺青、外貌和照片不符,嚇得請他離開,蕭男卻以外流私密照恐嚇,硬上她2次得逞,後又誆稱買了22萬名牌包給她,逼小萱轉帳9萬元。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判定蕭男犯行屬實,依犯2個詐欺取財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又對被害人爲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月徒刑。並將犯罪所得14萬8千元沒收,可上訴。
判決指出,蕭男在2023年4月上交友軟體,冒用朋友和不詳男子的照片,認識女網友小萱,在互動中取得小萱露臉的私密照,並在得知小萱想買敞篷車的遮風罩時,誆稱他朋友有在賣汽車零件,他可以幫小萱代買,騙取小萱於同年月27日匯款5萬8千元后,蕭男當日就把錢提領一空。
同年月27日凌晨2時許,兩人相約在小萱住處見面,碰面後小萱發現蕭男的外貌和照片不符,要求蕭男離開,蕭男竟恐嚇「如果今天沒有讓我爽的話,我不會離開,而且將會將你傳給我的照片散佈出去」,對小萱性侵得逞,並用手機把過程拍下,隨後蕭男進小萱住處浴室洗澡,出浴後又起色心,再次恐嚇「若不配合,會將照片散佈出去,還會找朋友一起到妳家」,再次性侵小萱得逞。
蕭男完事後,誆稱已經買了價值22萬的包包要送小萱,因爲小萱不願意交往,所以必須和他平分費用,小萱信以爲真,只能當場轉帳9萬元到蕭男指定帳戶,蕭男才離開小萱住處,並馬上將款項提領一空。小萱也報警處理。
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蕭男雖否認犯行,辯稱是小萱主動求歡,然而法官認爲,蕭男右手臂、右邊胸口、左手虎口、全背部及右腳腳踝都是刺青,試想小萱凌晨獨自在住所,見全身都刺青的陌生男子來到家門口,長得和照片完全不同,如果不是精神或身體遭壓制,應不會讓他進屋。
法官認爲,蕭男寧願傳別人的照片和小萱交友,也不願使用自己修過的照片,可見他了解自己的長相和外觀不具競爭性的客觀事實,應不會相信自己用真容現身,對方還願意維持原本的互動,明知道現身會驚嚇到對方,仍執意到場達成目的,並狡辯小萱主動,判定蕭男性侵犯行屬實,依他犯2個詐欺取財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又對被害人爲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月徒刑。並將犯罪所得14萬8千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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