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4次狼還內射!渣男硬上女網友 又A走2條項鍊慘了

男子一夜性侵女網友4次得逞,竟然還侵佔2條項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某晚開車接女網友小萱(均化名)到他住處後,竟強脫小萱衣物並推倒在牀,不顧小萱用力反抗,強壓在她身上強制性交,直到體內射精爲止,以此類似方式共發生4性行爲。事後阿國駕車載小萱離開時,小萱發覺2條項鍊2條沒拿到要求返還,但阿國不斷推託佔爲己有,小萱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與小萱是合意性交,並沒有強迫小萱,因爲雙方互有好感纔會約出來約會,2人也有在車上調情,小萱也有說她想要,所以纔會在他的住處發生性關係。

而項鍊的部分小萱根本沒有證據,只是她事後反悔加上找不到項鍊,想拖他下水賠償,進而誣告他性侵,原本只是一個小小的尋找遺失物,後來卻變成一條性侵案件,因爲性侵案件纔會受到重視,小萱的指控夾帶了一些不實的謊言。

法官考量,阿國明知小萱並無與他發生性行爲的意願,竟仍爲逞一己私慾,對小萱做出強制性交行爲4次得逞,對小萱的身體自主權未予尊重,造成身心受創,更在案發後侵佔項鍊2條,以此確保將來能與小萱繼續見面的機會,犯罪所生損害甚鉅。

法官審酌,阿國迄今仍否認犯罪、飾詞狡辯,更誣指小萱爲求要回項鍊,意圖興訟誣告強制性交,加上未與小萱和解並賠償損害,顯見阿國毫無悔意,犯罪後態度不佳。

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強制性交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又犯侵佔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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