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揭光電發展七大問題 能源署回應了
太陽光電板遍地開花,近年農地種電、漁電共生到水庫光電,爭議不斷。記者劉學聖/攝影
監察院20日公佈「太陽光電申設相關疑義」調查報告,點出光電發展七大問題,包括綠電推動不如預期、不法勢力干擾、審查標準不一、「與農爭地」爭議、漁電共生進度落後、產業亂象與回饋金制度問題。經濟部能源署21日迴應,已與農業部、法務部及地方政府等建立跨部會協作機制,從行政程序、區位指引到風險管理持續優化,確保光電設置依法、合規、合宜。
針對監察院建議強化行政透明與防杜不法,能源署表示,已邀集相關部會成立跨域廉政平臺,建立橫向與縱向聯繫機制,提升審查流程公開性與行政效能,同時與法務部合作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以防堵不法歪風,確保綠能產業健康發展。
對於報告建議明確申設程序及完善國土規劃,能源署說明,目前光電設置均依《區域計劃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水土保持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規定辦理,並避開環境敏感區,也與農業部共同訂定農地變更快篩表,引導業者避開不適區位,並修訂電業相關法規,要求光電設施與建地保持適當距離,且業者於申請電業籌設階段即須召開地方說明會,保障居民知情權。
此外,能源署表示,已修訂電協金制度,規範補助型電協金50%須回饋案場所在村裡,落實在地共享精神。能源署強調,能源轉型是國家發展關鍵,未來將持續加強溝通、滾動檢討制度設計,在政策治理與民衆權益間取得平衡,推動綠能發展邁向穩健與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