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提光電7問題 要求政院檢討
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田秋堇、範巽綠的「太陽光電申設相關疑義」調查報告,指出7大問題。示意圖爲烏山頭水庫的水面型光電。(本報資料照片)
全臺多個光電場爆發爭議事件,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田秋堇、範巽綠的「太陽光電申設相關疑義」調查報告,指出綠電推動延宕、不法勢力干擾、申設審查標準不一、漁電共生未達預期、光電產業發展風險與光電回饋金制度應透明化等7大問題。環境部長彭啓明也認爲,過去推動光電政策急於衝量,對環境造成衝擊期盼未來1至2年能釐清,找到平衡點,讓光電持續往前走。
監委指出,能源轉型爲我國重要政策,對綠能發展也訂有目標,但調查發現,太陽光電推動面臨申設制度變動、行政程序透明度不足等,不僅影響投資信心,更衍生不法勢力介入風險。行政院應督導有關機關確實檢討,以符合《行政程序法》意旨;另外,法務部也應研議有效查緝對策,遏止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不法情事,以健全投資環境與維護社會公信力。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昨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指出,太陽光電開發應兼顧生態、空間及人文,現在卻被批評無法迴應地方的疑慮,相關制度更被質疑是在方便產業,還衍生漁業養殖、農業用地被排擠問題,建議政府完善社會、生態、經濟、人文的影響評估機制,明確訂出規模與累積開發標準,避免事後對立及模糊空間被濫用。
她也強調,需關注光電板後端處理,目前可回收處理光電板的甲級業者,每年處理量僅約5萬公噸,遠低於2039年所需的10萬噸。根據《主計月刊》,依照目前每千瓦1000元模組回收費計算,環境部回收基金規模將在2045年達到173億,卻不足支應397億元的光電板回收處理成本。
彭啓明表示,目前光電板後端處理廠集中在北部,不過中南部已有2、3業者申請設置,環境部將給予協助,也正與經濟部能源署協商調升模組回收費率,預計年底前提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