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彈劾能源署長等3人 經濟部:依法行政靜待判決
▲經濟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臺北報導
監察院日前通過彈劾經濟部能源署公務員,經濟部說明,其中1位公務同仁因光電案件遭起訴,目前正在司法審理階段,經濟部尊重法院,相信司法會公正判決,勿枉勿縱;至於監院針對2位公務同仁做出彈劾決定,尊重監院依職權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視判決結果執行後續處分。
經濟部表示,依照公務人員懲戒相關法規,由監察院依職權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且亦有監委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後續除將視法院判決結果執行相關處分外,爲使能源業務推動不受影響,將報請政院同意核可後,將能源署署長調離主管職務;林員部分則是原已轉調非主管職務並確保與光電業務無涉,靜待後續法院判決結果。
至於外界關切再生能源發展後續,經濟部指出,綠電爲產業滿足國際供應鏈RE100要求的關鍵要素,也是降低能源部門碳排及邁向2050淨零的重要無碳能源選項,經濟部將持續透過多元綠能推動,滿足產業的綠電需求。
爲避免綠能發展過程中產生弊病,也已與法務部合作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並與司法單位共同成立再生能源發展的廉政平臺,未來業者可透過此平臺直接反映,藉此排除外部勢力的不當干預,使國家綠能建設能夠如期如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