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監督促推工資款執行到位
本報訊(記者史雋 通訊員陸秀峰)“終於拿到工資了,這可是我大半年的收入呀。”近日,施某電話告知浙江省磐安縣檢察院檢察官這一好消息。
時間回到2022年。施某受僱於陳某爲其店面做木工裝修,因要求施工工期短,施某便叫上3名工友一起做工。半個月後,施某等4人如期完工,可陳某卻以各種理由拖着不付工資。
無奈之下,施某上門討要,發現陳某的店鋪開業沒多久就關門了。工友們找不到陳某,紛紛向施某要錢。施某先行墊付後,於2023年3月向磐安縣法院起訴陳某,要求其支付拖欠的3萬元工資。
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2023年4月,磐安縣法院就施某與陳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作出裁定,確定陳某需向施某支付工資款合計2.8萬元,並要求陳某每月支付3000元,分期付清拖欠的工資款。
孰料,裁定書生效後,陳某仍未按期支付。施某申請強制執行,後因陳某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2025年3月,施某向磐安縣檢察院申請執行監督。該院受理後經調查發現,陳某名下剛好有一筆保險理賠款項到賬,遂以該案有財產可供執行爲由,向法院發出執行監督檢察建議,建議其恢復執行。
磐安縣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後,對陳某的保險理賠款項進行調查,確認檢察建議提出的情況。法院向保險公司發送通知書後,保險公司協助扣留了陳某相應保險理賠款項。由此,施某的案件得以恢復執行。2025年6月,施某拿回了被拖欠的2.8萬元工資。
兩年來,磐安縣檢察院緊盯勞務費、撫養費、贍養費和醫療費等關切民生執行案件,開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專項監督。截至目前,該院共排查相關案件線索64條,制發檢察建議10件,以檢察監督促法院執行勞務費、贍養費、撫養費和醫療費等共計38萬餘元。
“我們將繼續以實際行動,把檢察爲民實事辦到羣衆心坎裡。”磐安縣檢察院檢察長徐靜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