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瓦斯安檢行詐騙之實 公平會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公平會提醒民衆,如接獲瓦斯安檢通知單請務必詳加確認,可先向當地公用天然氣公司查詢或上網查證。圖/本報系資料照片【作者:高彬原,日期:2023-06-30,數位典藏序號:20230630175222351】
公平交易委員會議昨天通過將一起瓦斯詐騙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公平會表示,蔡君及陳君於民國112年因不當行銷瓦斯安全器材被公平會處罰,但兩人未根據處分停止違法行爲,持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公平會委員會議再次處分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爲,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公平會表示,蔡君與陳君先前以全省瓦斯設備工程行名義,藉於住戶門口張貼服務通知單,並着制服或工作證,使民衆誤認爲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員工,並假冒進行安全檢查而實際銷售瓦斯安全器材,爲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並分別處蔡君及陳君各10萬元罰鍰。惟112年12月之後,又陸續有民衆收到相同之瓦斯服務通知單,蔡君及陳君並以同樣手法前往民衆住處進行檢查及銷售瓦斯安全器材,顯見渠等仍持續前述之違法行爲。
公平會表示,依照天然氣事業法規定,只有公用天然氣公司可對用戶進行瓦斯管線安全檢查,歷來常有民間業者利用公用天然氣事業之名義或相仿名稱制發通知單,以安全檢查爲由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欺罔消費者,公平會已有多件處分案例,並都對外發布新聞,本次即是民衆收到通知單後警覺查詢,發現全省工程行已被公平會處分過,旋即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公平會調查中發現,陳君於曾因使用以散發通知單之手法銷售瓦斯安全器材,經新北地方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犯詐欺取財罪在案,本次系112年10月之後於松山區、信義區、中正區、大安區及新北市三重區查獲之違法行爲,亦涉及刑事詐欺罪嫌,因此該會將蔡君及陳君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公平會再次提醒民衆,如接獲瓦斯安檢通知單請務必詳加確認,可先向當地公用天然氣公司查詢或上網查證;若遇有業者服務人員登門,務必確認所代表之事業身分,交易前再自行衡量是否有安裝瓦斯安全器材商品需要,以公私協力杜絕此類不當銷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