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詐騙、泄露信息……檢察機關辦案發現電商這些“坑”

最高人民檢察院7月23日發佈的檢察機關依法懲治電商黑灰產犯罪有關情況顯示,當前電商產業鏈不法亂象增多,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公平市場競爭秩序、影響電商行業健康發展。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涉電商領域相關犯罪1萬餘人。

檢察機關辦案發現,涉電商犯罪領域以下情形值得重點關注:

■利用電商平臺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屢禁不止

相較於傳統售假犯罪,利用電商渠道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侵權成本更低、營銷模式更新、售假渠道更隱蔽、治理難度更大。

在徐某某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中,徐某某等人明知他人提供的白酒未獲得註冊商標權利人授權或許可,仍通過某電商直播平臺對外銷售,銷售金額270餘萬元。

■電商領域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問題較爲突出

電商行業涉及通信、物流、零售、互聯網等各個領域,掌握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在利益驅使下,部分從業者違規獲取個人信息並非法出售、提供。

在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案件中,成某某利用任職某公司電商業務部的職務便利,多次將其在工作中獲取的30餘萬條跨境購物訂單信息出售給他人。另外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中,張某某利用擔任某科技公司信息安全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將公司後臺電商平臺的大量購物緩存數據導出後出售。

■依託電商直播實施的詐騙需警惕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電商直播平臺,利用公衆對直播商品真僞難以鑑別的特點,精心設置直播話術,將廉價商品進行包裝,以“高價回收”等爲名實施直播詐騙行爲,誘導消費者購買。

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杜某某、石某某詐騙案中,杜某某、石某某虛構南非某頂級珠寶品牌中國代理人身份,僞造授權證書、檢測證書,謊稱直播間所售“三無”產品爲南非珠寶,並以“高價回收”“保值增值”爲誘餌,承諾一定期限後高價回購,後期再以“賬號被舉報”“突發疾病”等理由拖延,待平臺錢款到賬後人、店消失,轉而註冊新店鋪繼續行騙,直播賬號換殼“重生”,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

來源 新華社(劉碩 王雅頔)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責任校對 貓恩泊

主編 林舒佳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