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真打工!彰化兄弟檔拉友人 助2陸女入境坐檯陪酒

▲彰化柯姓兄弟以假結婚方式,讓大陸女子到臺灣從事坐檯陪酒工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近年來臺灣屢屢查獲非法入境打工案件,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假結婚案,主謀柯男夥同陳姓前妻、胞弟及友人,協助大陸籍2女子以假結婚方式非法入境從事坐檯陪酒工作,近日審結,柯姓胞弟已死亡,法官先將柯女、陳女分別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判處應執行1年4月、4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本案主謀爲已離婚的柯男與陳女,兩人共同策劃假結婚犯行。柯男找來弟弟及柯姓友人蔘與,由陳女居中牽線,分別與大陸籍周女、柯女辦理假結婚,目的僅爲協助她們非法入境臺灣工作。

檢方調查發現,柯姓友人透過一名已離境的大陸籍柯姓男子介紹,由陳女資助機票費用,並由柯男陪同前往大陸與柯女辦理假結婚。返臺後,他們先向海基會申請文書驗證,再向移民署申辦入境許可。柯女抵臺後,兩人立即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使公務人員將不實婚姻關係登載於戶籍資料。

▲大陸女子到臺灣假結婚從事坐檯陪酒工作遭判刑。(圖/記者唐詠絮攝)

與此同時,柯男弟弟也在陳女安排下,與大陸籍周女假結婚。柯男同樣陪同弟弟赴陸辦理登記,返臺後依相同模式,向相關單位申請周女入境許可,完成整套假結婚流程。

案件偵辦過程中,關鍵證人證詞揭露犯罪集團真實目的。證人表示,陳女、周女及柯女在臺從事陪酒工作,且柯男女兒從未見過周女,更曾提及假結婚一事,證明她們來臺僅爲非法打工,婚姻關係純屬虛構。

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接獲線報後展開調查,柯男及柯姓友人到案後坦承假結婚犯行,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檢察官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酌被告柯女僅小學肄業、離婚、需扶養未成年子女及償還貸款;陳女則從未接受教育、離婚、需扶養就學子女、生活仰賴男友資助等情況,予以從輕量刑。

彰化地院審結,柯女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陳女則因共同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共2罪,各處1年2月,應執行1年4月,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