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固多層次金融安全網,政府工作報告定調充實這兩類化險基金資源

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3月5日上午9時在北京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提出,積極防範金融領域風險。

其中提到,充實存款保險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等化險資源。完善應對外部風險衝擊預案,有效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存款保險基金屬於行業性風險保障基金,是金融風險處置的第一道防線。”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表示,目前存款保險基金規模仍然有限,難以應對大規模機構風險。因此,充實存款保險基金既能提升風險處置能力,也能增強市場信心。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全國參加存款保險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3939家,存款保險基金存款餘額約爲810億元。當年,共歸集保費約550億元,基金利息收入約37億元,股利分紅約3億元;爲推進金融風險化解,使用存款保險基金115億元開展風險處置,使用約215億元歸還金融穩定再貸款。

據國盛證券此前梳理,近20多年來,我國已先後設立多個金融細分行業的保障基金,包括保險保障基金(2004)、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2005)、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2007)、信託保障基金(2014)、存款保險基金(2015)、資管新規風險準備金池(2018)等。其中,保險保障基金、存款保險基金兩個基金均深度參與了近年來相關問題企業的處置。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要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同年4月,央行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金融穩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爲國家重大金融風險處置後備資金寫入其中,明確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與既有的存款保險基金和行業保障基金雙層運行、協同配合,進一步築牢我國金融安全網。

“在這種多層次的保障機制下,存款保險基金主要用於單體機構風險處置,而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則聚焦系統性風險,兩者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構建起我國金融風險防範的堅實屏障。充實這兩類基金資源,將進一步完善我國市場化、法治化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爲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系統性風險提供更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曾剛表示,完善我國多層次金融安全網體系,有助於增強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目前,《金融穩定法(草案)》立法進程正在推進中。2022年7月,原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我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基礎框架初步確立,首批646億元資金籌集到位。2024年6月,央行金融穩定局黨支部發文提到,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基礎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資金積累,並在風險處置中發揮作用。

根據中國人大網去年6月公佈的金融穩定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由向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運營機構等主體籌集的資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組成。經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可以用於爲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提供流動性支持,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應當以處置所得、收益和行業收費等償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籌集、管理、使用和監督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曾剛表示,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則是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關鍵後備資源,其設立的目的填補了跨市場、跨行業風險處置的空白,能有效彌補單一行業保障基金覆蓋範圍和資金實力的不足。通過市場化機構出資方式籌集資金,既壓實了金融機構責任,又減少了對公共財政的依賴。

央行在《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4)》中提到,未來將擴大存款保險基金及其他行業保障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資金積累,發揮行業保障基金市場化、法治化處置平臺作用,強化存款保險專業化風險處置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