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保護令是催命符?家防官姚家興:這觀念要調整

彰化縣芳苑鄉女婿姚家興從基層員警做起,調內勤做資訊管理多年,3年前轉任家庭暴力等兒少婦幼的家防官,協助受害者在24小時內獲得各項社會資源,績效卓着,去年獲臺灣防暴聯盟菁網獎,今年全國「唯二」被法務部表揚爲犯罪被害人服務保護工作有功人士。

芳苑警分局長宋俊良今表示,第三組家防官姚家興經常半夜接到電話通知,有婦幼案件亟需處理,他都立即前往協助員警,連續兩年得獎實至名歸,肯定他擔任警分局家防官工作的努力和用心。

姚家興43歲,主修電子工程,服完兵役後參加警察特考,被分發到派出所服務,後來調新北市警察局做資訊管理,在警局裡結識人生另一半,婚後妻子想回彰化家鄉芳苑,他是高雄人,爲愛同行來到芳苑警分局,2022年跟騷法實施他參加考試並受訓取得家防官資格。

姚家興說,當基層員警就常常受理家暴、兒少婦幼等案件,做完筆錄送警分局,基層就沒事了,他總想多幫忙弱勢族羣,機會來臨他考取家防官,接到基層案件即開啓後端保護網絡,趕快與地檢署、社會處、衛生局等業務相關單位聯繫,聲請保護令、請社工與衛生人員介入,在最短時間內爲被害人撐起保護傘。

姚家興又說,面對形形色色家暴、兒少婦幼案件,有時他感到力不從心,因爲很多案件不是單方面有錯,而是雙方都有問題,他認爲俗語「勸和不勸理」未必對,若不斷爭吵,不如斷舍離,當然離不開的原因很多,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他覺得可向社會尋求資源處理問題。

他自認很榮幸去年得到臺灣防暴聯盟第十二屆保護服務網絡之承諾與行動-菁網獎,今年獲得法務部表揚推展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犯罪被害人服務保護工作有功人士,未來將繼續努力「顧好」二林區四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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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芳苑警分局家防官姚家興(後排左三)連續兩年得獎,警分局同感光榮。圖/芳苑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