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已奪3人命!她聲請保護令「更激怒家暴男」 曝1保命做法
▲谷姓女公關遭前男友割頸殺害。(圖/翻攝IG)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谷姓女公關昨(30日)遭劉姓前男友割頸慘死,難過的是,其實她9個小時前才分享「保護令下來了」,未料仍逃不過死劫。一名網友感嘆,7月就發三起震驚社會案件,受害者明明都聲請保護令了,無奈依舊造成3死悲劇,「這是廢紙嗎?社會安全網咧?」
一名網友在Threads表示,這個月就發生2起命案、1起砍傷案,分別是7月6日土城街頭砍殺案,46歲謝姓男子持刀砍死妻子與小姨子;7月24日暴力男在豐原車站內刀砍傷前女友母女;以及昨(30日)谷姓公關女遭前男友割頸致死,短短1個月就帶走3條人命。
事實上,這些受害者都已經聲請保護令,無奈她們無法被實質保護,讓原PO不禁痛批「這是廢紙嗎?社會安全網咧?」
底下網友直言,「只能防君子,不能防瘋子」、「已經感覺臺灣越來越不安全」、「保護令根本保護不了受害者,加害者瘋了纔不會怕那一張紙」、「保護令應該是加快加害者的犯罪心態」。
一名過來人透露,若能快速搬到別縣市生活,讓對方完全找不到人,纔是真正保命做法,「當初我聲請時候,激怒家暴者,會輪流請身邊親友,打電話轟炸騷擾我...如果可以,就是默默偷偷搬家、換工作地點、電話、身邊的人也不要透露住哪裡,最好換城市,纔是最根本做法」。
▲土城家暴男殘忍殺害妻子與小姨子。(圖/記者陳以升攝)
對此,媒體人謝曜州也發文感嘆,「正在聲請保護令的人,真的要小心、保重。多起命案顯示,保護令下來的時候,就是對方抓狂行兇的時候。保護令變成催命符。」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分享,根據過往案例,「保護令」對8成以上的個案有效果,可以停止或降低暴力行爲,因此一般來說,還是會鼓勵遭遇「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要聲請保護令。但有2成左右的情況,可能無法有效預防,通常是施暴者或加害人有情緒控管問題,有反社會人格、容易衝動等情形。
杜瑛秋進一步指出,保護令多達16款,不確定谷女聲請的是哪一種,但多半是禁止跟蹤、騷擾、施暴;也有要求遠離、遷出的保護令,施暴者會被要求遠離被害人一定距離,並不得出現在對方的居住處、學校、工作地點等。若違反將遭公訴罪起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婦女救援基金會過往看過許多「分手暴力」案例,很多被害人可能沒聲請保護令;而在發生憾事的案件中,不少加害人是預謀型,先買好凶器預藏,待求和失敗就施暴。
有關如何辨識「危險情人」,婦援會也分享幾種指標,通常危險情人起初會試圖展現「好的一面」,不久能發現「情緒起伏大」,翻臉比翻書快;另可能「佔有慾強」,認爲情人或伴侶是自己的「所有物」。
其他指標還包括可能有「施暴紀錄」,例如曾經跟騷,甚至數位性暴力、有前科、吸毒等。或者有「高壓控制」,例如情人不按照自己心意就暴怒,有人去接女友下班,對方晚了幾分鐘出來就大發脾氣。還有在「公共場所施暴打人」,通常具反社會人格,不怕警察等公權力。
上述跡象只要符合1至2項,甚至多達3、4項,都可能是「危險情人」。如果是評估分數具有高危險,或者已面臨「親密關係暴力」,杜瑛秋建議要以人身安全爲優先,漸進式的「安全分手」,可以諮詢113專線,或是向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單位諮詢求助,討論因應策略。
如果評估人身安全風險高時,未能進行羈押或預防性羈押,除了警方告誡約制外,被害人需要進行人身安全計劃,出入行動留意安全,必要時「可申請居住庇護所」。透過時間延長、空間轉換,可以讓對方情緒冷靜下來,漸少衝動暴力行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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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甩保護令,黃男亮刀攻擊前女友母女。(圖/鐵路警局臺中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