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託管將迎新方案,“託而管好”衆望所歸

近日,一份關於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在業內流傳。該意見稿從完善准入門檻、強化風險隔離、壓實託管人責任、健全退出機制等多個方面對基金託管規範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避免“託而不管”“託而管不了”、明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適用“一託到底”情形及相關託管要求等內容引發業內關注。

記者在採訪調研中瞭解到,此前部分私募機構出現風險事件,基金託管業務的規範化發展逐漸受到重視,許多託管方已經自發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風控調整。例如,從此前要求提供一二級淨值估值表,到要看到更加滲透至底層資產的四級估值表。部分基金託管機構稱,整體來看,此次新出的徵求意見稿有助於進一步系統化規範基金尤其是私募基金的託管工作。(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