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忘做1事秒罰3500元 最重註銷牌照

依照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必須做一次排氣檢驗,提醒騎士要注意。(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機車是臺灣人常用的代步工具之一,環境部表示,依照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必須做一次排氣檢驗,若檢驗不合格需再申請複驗,臺南市環保局提醒,即便車輛已沒在使用,但車籍未註銷,每年仍要定期檢驗,如逾期未檢驗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500元,超過檢驗日起6個月,且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可再罰3000元,後續仍未改善最重可註銷牌照,提醒騎士要注意。

環境部指出,隨車輛使用年限增加,機件劣化會導致空氣污染,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應每年於行車執照發照月前後1個月內,做排氣檢驗,若檢驗不合格,必須在檢驗日起1個月內修復,再申請複驗。

臺南市環保局日前也表示,過去寄明信片通知車主,除耗損大量紙本資源,也常因車籍地址變動等因素,造成無法有效投遞,近年改簡訊通知到檢,車主不怕逾期未驗遭罰。

環保局提醒,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即便已沒在使用,車籍未註銷,每年仍要做排氣檢驗,如逾期未檢驗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先處500元罰款,超過應檢日起6個月,且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可再罰3000元,遲未完成改善最重可註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