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秒罰3萬元!飼主每年要帶寵物做1事 貓狗都入列

新竹分署特別提醒犬貓寵物飼主注意,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非當事犬隻)。(新竹執行分署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一名風姓男子因飼養犬隻,超過1年未補強注射動物狂犬病疫苗,經輔導後仍未於期限內完成,由苗栗縣政府依規定裁罰3萬元,風某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仍未繳納,苗栗縣政府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新竹分署立案審查後進行傳繳,風某到案請求採月繳3千元分期付款繳納。

新竹分署特別提醒犬貓寵物飼主注意,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未定期施打者,可裁罰3萬至15萬元 家中有出生滿3個月的犬貓,必須每年接受1次動物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若未定期施打疫苗,經查獲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新竹分署表示,苗栗縣一名風姓男子因飼養犬隻,超過1年仍未補強注射動物狂犬病疫苗,經輔導後仍未於期限內完成,經苗栗縣政府依規定裁罰3萬元,風某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仍未繳納,苗栗縣政府因而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

新竹分署經通知風某到案傳繳,風某自行到案辦理分期,申請每月繳納3000元,以免遭後續的強制執行。據悉,風某雖然提起訴願主張係爭犬隻已因意外死亡,他因不黯法令,不知犬隻死亡也需除戶等,但處分機關認定無從佐證死亡時間爲何時?以及與處分時間關聯性及其真僞?並且,苗栗縣政府動保所人員多次以電話通知風某處理,風某仍未補強注射,也未替死亡犬隻辦理除戶作業,因而遭駁回訴願。

新竹分署提醒,家中毛小孩離世後,要記得依規定完成除戶作業,便不會收到通知,也避免可能的罰則,家中有飼養犬隻與貓咪的民衆,每年都必須施打狂犬病疫苗,同時也建議適時補強其他傳染病疫苗,才能爲毛孩打造堅固的健康堡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