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轉中心閒置 審計室促活化
嘉義縣審計室點名嘉義縣市共同開發的貨物轉運中心區,雖已完成重劃,但多數土地閒置,且部分公共設施疏於維護已損壞。(呂妍庭攝)
嘉義縣、市政府聯合規畫辦理「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貨物轉運中心區整體開發計劃」,開發完成多時,因多數土地雜草叢生,處於閒置狀態,嘉義縣審計室要求縣府提出治理政策,提升開發效益,但縣府地政處認爲,貨轉中心爲市地重劃案,土地爲私人所有,且開發成本打平,就市地重劃角度算開發成功;嘉義市同樣有私有地閒置狀態,市府也說私人產權無從過問,目前市府只需負擔公共設施維護責任。
爲提升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土地利用價值及促進都市發展,嘉義縣、市以市地重劃開發手段,合計開發39.23公頃,其中嘉市10.89公頃,嘉縣28.34公頃,重劃總經費9億4770萬餘元。嘉義縣審計室認爲,貨轉中心完成開發2年多,後續招商及開發營運缺乏具體配套機制,導致已核發建造土地面積僅佔1.37%,多數土地荒草蔓延。
審計室指出,除土地閒置,部分公共設施疏於維護已損壞,且縣區土地重劃後有226筆,配回土地小於1000平方公尺多達153筆,佔67.69%,甚至有地主僅配回24平方公尺,加上貨轉中心區內存有埤麻腳遺址,縣府未研擬土地使用管制規範,難以有效保護地下遺址,也影響廠商開發意願,要求縣府檢討改善,活化土地。
嘉義縣地政處長邱慧燕表示,市地重劃屬自償性開發,縣府貸款開發後,再將抵費地標售以達到損益平衡,縣府當時借貸6.9億元,開發成本已償還完,日後再賣出的土地將挹注縣庫收入,就重劃角度算開發成功。
被審計室點名,縣府6月兩度針對土地使用管制、遺址處理及抵費地標售等議題,召集跨局處會議,展開整體協調與滾動檢討。
邱慧燕認爲,市地重劃要達到一定開發規模,需經過一段成熟期,過程中除看大環境景氣,最重要是地主對土地如何規畫和應用,縣府只能從旁協助、提供資訊,與開發產業園區,明訂廠商要在限定期間內完成建廠、營運的做法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