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30年!渣夫跑去大陸有新歡 法官給悲情女自由
婚姻破裂30年!渣夫跑去大陸有新歡,法官給悲情女自由,判準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名存實亡30年,終於畫下句點!」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在1980年結婚,並育有一子一女,本以爲能攜手白頭,但就在女兒國中一年級時,阿國竟離家出境,從此長達近30年未再同住,僅偶爾返臺短暫碰面。小萱認爲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因此訴請法院判準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與阿國原本家庭和樂,但是就在女兒讀國中一年級的時候,阿國突然離開家庭,獨自前往大陸生活,後來還婚內出軌,自此未曾再與她同居,夫妻名存實亡長達近30年。
阿國僅有在孩子成年之後,偶爾會回來臺灣看診或是處理事情,纔會有短暫露面,之後便隨即返回大陸。小萱指出,這段時間都是她獨自養育孩子,阿國從來沒有履行夫妻應有的責任,現在彼此幾乎沒有互動。
而女兒則是表示,從小到大她都跟媽媽住,父親長期外遇,導致雙方感情極差。像父母這樣的婚姻,她「不會想要」,而且最近一次見到父親,是在今(2025)年5月,當時父親只是回臺看病,隨即又回大陸,而且父親在大陸確實有婚外情。
法官考量,婚姻應以共同生活爲基礎,夫妻應同居協力維持圓滿生活,但雙方已分居將近30年,毫無共同生活計劃,且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回覆希望。日前依法宣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之規定,小萱請求離婚,於法有據,應當予以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