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落腳T17、18 蔣萬安盼11月底前解約 新壽「分手費」要列項目單據

臺北市長蔣萬安下午在市議會宣佈,輝達選址確認在T17、T18,議員也關心後續流程,蔣表示,預計11月底前完成與新壽合意解約,市府也會加快內部行政作業程序,包含區段徵收、都市計劃變更等盼解約後3個月內完成,議員也提醒,合意解約要守住「分手費」底線,不能讓新壽獅子大開口。

議員陳賢蔚也關心今日與輝達視訊會議內容,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會議是昨天敲定在今天中午12點舉行,由他跟相關局處首長與會,由於輝達先前和經濟部、市政府提備案,因爲這攸關到後續市府相關行政程序,而輝達則表明選定T17、18用地。

議員鍾佩玲、許淑華皆關切市府與新壽這周初步磋商結果以及市府後續程序該如果走,蔣萬安迴應,還是以這個爲目標,這周希望能新壽來談、來確定,我們有初步接洽過,還有幾天會正式跟新壽確定。法務局長連堂凱補充,希望幕僚作業不要太多媒體曝光,這周見過一次面,這兩天會見第二次見,原則上會拿到新壽具體成本的計算內容。

許淑華則提醒,合意解約重點還是分手費是多少,市府與議會態度都一樣,上限就是40億,超過就是獅子大開口,絕不能讓新壽多要,要在合理合規合法的前提與新壽談判,呼籲要有底線。

蔣萬安允諾,會以合理合約原則與新壽洽談,都有事先各局處討論相關行政程序的期程,包括都市計劃變更、審議大概會多久。他強調,一定是加快行政流程,以最快速度,可以11月底前完成解約。王瑞雲補充,已要求新壽提出價格要有具體項目、金額、單據提出來。

王瑞雲表示,解約後,進入專案設定地上權程序,由特定對象提出投資意向書請市長裁示,進入區段徵收委員會審議,內部作業希望能在2個月內完成,但還是要看輝達何時將投資計劃書送進來;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都市計劃27條由市政府變更,預計從公展、覈定發佈、審議結束時程約3個月。

臺北市長蔣萬安下午到議會施政報告並備詢。記者曾吉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