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離婚喊付贍養費賣慘 律師:比起「噁心暗網會費」不算什麼
藝人黃子佼涉犯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中時資料照,範揚光攝)
藝人黃子佼遭揭露在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與33名被害人成立調解,和解金額共達數百萬元。高院21日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時,沒想到,黃子佼突然泛淚訴說,因此案「失去一切」,坦承與妻子孟耿如離婚、需支付贍養費,藉此賣慘求輕判。對此,美女律師李怡貞今(22)日怒批,「比你長年加入噁心暗網的會員費跟支出來講,根本不算什麼!」
律師李怡貞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黃子佼出庭時打出「離婚悲情牌」求輕判,稱要付扶養費以及高額贍養費,她直言「首先,你的女兒是寶貝,別人的女兒也是寶貝」,並指出通常扶養費會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平均每人月支出的標準,北市2024年是新臺幣3萬4952元,「你們夫妻都有工作,各自負擔一半,你也只需要負擔新臺幣1萬7476元,就算讓你負擔多一點三分之二好了,也只有了2萬3301元」。
「每個月這一點小錢,比你長年加入噁心暗網的會員費跟支出來講,根本不算什麼!」李怡貞怒批,至於贍養費部分,以目前法律來說,黃的前妻孟耿如能工作賺錢、身體健康,依法不會有贍養費,「所以你自己當初協議離婚,自己願意答應扛的扶養費義務,自己願意額外給的高額贍養費,我實在不懂有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表示當初離婚給法院判的話就不會有高金額,且贍養費一毛都不用付。
李怡貞直言,黃子佼和孟耿如的婚姻持續不久,「前妻剩餘財產分配要挖你財產也分不了多少,都是你婚前大賺的財產,前妻也動不着,今天你就不用在法院低姿態求情(還是其實在說笑)了」。指出黃爲維護自己的權益,就應該好好找專業家事律師討論,如此就可以安心地賠償受害者、繳錢給國庫,質疑「難不成協議離婚只是爲了切割跟財產保衛的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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