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人間蒸發!列入通緝「恐已潛逃」 PTT熱議臺馬法律灰區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 圖/取自黃明志粉專

近日,網紅謝侑芯於馬來西亞猝逝,案情從涉及毒品轉向謀殺,而歌手黃明志卻已「人間蒸發」。根據馬來西亞警方證實,黃明志尚未出境,已列入全國通緝名單,更認爲「相信他已經潛逃」,讓臺灣網友好奇問「最佳解是不是逃來臺灣?」

不少PTT網友也帶着八卦精神加入討論,一篇以「黃明志最佳解是不是逃來臺灣?」爲題,有一名鄉民語帶嘲諷地說「臺灣跟馬來西亞之間,沒有引渡條約,黃明志只要沒在臺灣犯罪,警察根本抓不了他」,立刻引起不小的反應。

不少人反駁原PO看法,「是沒引渡條例阿,但是死者是臺灣人」,還有人忍不住偷酸我國司法「也是,在臺灣犯罪也是越大條判越輕」,有人猜測「以地理位置來看,先逃過印尼比較可能」、「和大馬連接就泰國和新加坡,新加坡0可能。所以不搭船搭飛機,高機率跑泰國了」。

一名內行網友則回答,「刑法第8條我們有審判權,但事證不在這,照程序來說,他真的來大概就是遣返」,臺灣應該不會爲了毒蟲與大馬決裂。也有人回顧以往案件,「土豪哥判兩年,所以他在臺灣毒趴害死一個女的判很輕,馬來西亞毒品是重罪」、「有一個香港殺人犯示範過了」等等。

從調查面來看,馬來西亞警方指出,黃明志雖被列爲通緝,但透露「相信他已經潛逃」且「追緝超過6小時仍未現身」。然而,移民局紀錄顯示,他並無合法離境記錄,衍生「他藏在境內」或「已透過非法路線離境」等兩大可能。

黃明志的臺灣經紀人晚間發聲,表明目前聯繫不上藝人,「我只能說太弔詭,但我相信黃明志先生的判斷力,會自行前往警局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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