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奎博專欄》尊重軍人從政府自身做起

總統賴清德在以「國防」爲題的「團結國家十講」第四講中談到,要求交通部進一步接洽、讓軍人搭機自動升等商務艙,引發外界討論。圖爲國軍進行城鎮戰演練。(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賴清德的軍人搭機(有空位時)自動升等商務艙這類突兀發想,在臺灣內部掀起討論,行政院加碼稱,將積極協調民間企業推出更多敬軍優惠,例如在「九三軍人節」提供打折優惠。

2013年,時任最大反對黨的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頭上戴着「國防布」(國防部諧音)參加義務役士官洪仲丘事件的抗議活動,沒想到該黨在執政邁入第10年後,現任主席賴清德以中華民國總統、三軍統帥身分,提到要給國軍包括前述各項措施發在內的更高尊敬,令人玩味。

總統提倡「軍愛民、民敬軍」無可厚非,一定會有些成果,但如果國軍在社會上所受到的尊重,是由總統和行政部門要求民間企業相應配合而來,這樣的尊重是否發自民間內心?

當前國軍地位確實較低,主因之一是臺澎金馬承平已久,軍人地位自然不比過往兩蔣時代。另一主因是,由中國國民黨建立的中華民國國軍,雖走過北伐、抗日、剿共、防衛臺澎金馬等和國家生死與共的關鍵時刻,但在臺灣地區民主化過程中,國軍常被視爲所謂「黨國體系」的一部分,受到許多攻訐,導致地位滑落。

當然,還可舉出其他可能原因以解釋爲何國軍地位相對低落,須由政府帶頭給予國軍更高的尊榮。但若細想,國軍其實是政府的一部分,爲政者多讓國軍覺得受到應有的對待,例如積極優化國防實力、尊重軍事專業、儘量阻絕政治因素干擾等等,相信國軍自然會感受到被尊重。

民進黨政府主動且粗糙地拋出「民敬軍」建議措施後,當反求諸己。古人有云,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嚴格說是「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讓國軍平日不暴露在險境,但關鍵時義無反顧爲國奉獻、犧牲,民間自然會予國軍應有甚至更高的尊重,毋須政府提醒或建議。

換言之,基於「國家、責任、榮譽」的基本信念,負有保家衛國責任的國軍官士兵,不僅應透過嚴格訓練、精良裝備、卓越專業獲得一般行業難有的榮譽,還要讓他們覺得政府會盡力避免輕易地讓他們上戰場,自己並非政客爲了爭權奪利而可犧牲的棋子。

在政治上,這對中華民國政府一點都不難。無論何黨執政,只要遵循「一二三原則」即可。

「一」是堅持一箇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第138條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所以軍隊在維持政治中立時,應以憲法爲依歸,忠於國家、爲人民服務。倘如賴清德所說,國家也可以是「臺灣」或「中華民國臺灣」,又說中華民國國旗和臺灣獨立旗一起「團結反共、捍衛主權、守護民主、壯大臺灣」,只會進一步裂解國軍的國家認同,且不利於社會對國軍的認同與尊敬。

「二」是指兩岸關係。兩岸關係好,兵戎相見的機率就小。雖然中共尚未放棄武力統一,但其願與落實而非僅口說《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政府協商,鮮少採取軍事威逼,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要讓國軍負有保衛國家的使命與榮譽,又不率爾令其身曝險境,國軍纔會感到爲政者對其的真心尊重。

「三」則是三管齊下:嚇阻、心防和政治溝通,以減少戰爭發生的機率。國軍是國防(或嚇阻)能力的一部分,但民衆若無適度的心防,臺灣社會易遭受來自海內外認知訊息的影響,不利凝聚保衛中華民國的意志。另外,即便美蘇冷戰,都少不了政治溝通,以化解可能的軍事衝突,臺海兩岸難道可免?

如果國軍看到爲政者三管齊下,當能感受後者努力不輕易犧牲軍事人員的理念與作爲,自然也是尊重國軍的表現!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