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發布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 9月起試申報填寫

環境部於今天發佈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等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遊覽車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於今天發佈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等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以協助今年公告擴大盤查對象執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環境部預計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

環境部說明,今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爲應盤查登錄對象,爲協助這羣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萬噸至2.5萬噸間的納管事業,不僅針對不同行業別訂定專屬的盤查作業指引,更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臺」提供簡易試算工具,快速估算約8成至9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環境部表示,考量服務業展店經營及分店衆多、運輸業以車隊汽柴油使用及車站營運爲主、醫院用電量大且於麻醉或開刀時可能使用特殊溫室氣體、大專校院則具有衆多教學研究實驗室等不同特性,分別訂定4類行業別盤查指引,預計自7月中旬開始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並於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以確保所有受納管的事業能在2026年4月30日前順利完成今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

環境部指出,今年公告擴大溫室氣體盤查對象,採「三不一沒有」原則,即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