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文化局長吳勁毅 涉貪被羈押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涉圖利特定廠商,得標管理「將軍府1936園區」,不過部份設施沒有驗收完成,文化局仍在去年4月1日開幕。本報資料照片

地院指出,值班法官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認定吳勁毅涉圖利、曾俊翔涉詐取財物、圖利等犯罪嫌疑重大,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兩人證詞與證人有歧異,可能利用職務地位或與證人間情誼,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有必要羈押,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檢廉接獲檢舉,文化局前年辦理「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羣委託經營管理」標案,吳勁毅涉嫌將「將軍府1936園區」標給特定廠商,另有局內部分科室涉嫌重複申報小額採購費用,吳還開公務車去健身等非公務行程等。

吳也遭內部人員爆料曾要求下屬拿公務費繳公務車罰單,還說局內有鬼,指定特定人到局裡作法驅鬼,初2、16連同三節都要拜拜,並以業務費覈銷。

檢方復訊後認爲吳勁毅、曾俊翔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同案被告田姓科長,及劉姓、吳姓、楊姓、沈姓等文化局約僱人員或廠商,分別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僞造文書或貪污罪嫌,以5萬元至3萬元不等交保,3名被告請回。

縣長徐榛蔚昨迴應,未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推定,尊重司法調查,仍相信同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