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涉貪 花縣文化局長、廟婆被訴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被檢舉標案涉圖利廠商、假覈銷及公務車挪爲私用,花蓮地檢署26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遭檢舉涉嫌在標案中圖利廠商、假覈銷及公務車挪爲私用等不法行徑,檢廉今年5月發動搜索偵辦,認定吳勁毅與科長曾俊翔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吳勁毅的民間好友古姓廟婆也同遭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起訴。
花蓮地檢署指出,文化局2023年辦理縣定古蹟、歷史建物「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羣(將軍府園區)」公開委託經營管理,明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得標廠商須待因應計劃覈定現場查驗通過纔可營業,但吳勁毅等人卻以「壓力測試」、「試運轉」等名義,圖利廠商獲利63萬2300元。
檢方表示,吳勁毅屢次以文化局發包工程需按照民俗請法師巡視、辦超渡法會、祭拜地基主及開工、上樑、竣工等儀式爲由,安排法師主持法事,每場法事支付費用6萬2400元,並把法事費用提高至9萬3800元,將車資及住宿費浮報夾在其中,扣抵吳私人積欠該宮廟債務。
檢方說,吳勁毅以相同方法,在將軍府工程上樑儀式、文化局演藝廳相關工程超渡及祭拜地基主等法事與巡視花蓮鐵道文化園區一、二館浮報金額,致不知情會計人員陷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