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盒藏賄款!前高公局分局長涉貪案追加起訴 吐回百萬獲免刑
▲彰化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元。(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分局長賴榮俊,3年前涉嫌於任內收受廠商賄賂共723萬元,彰檢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展開偵辦,搜索其宿舍時,當場查扣現金300萬元,並發現廠商爲掩人耳目,將賄款藏於鳳梨酥禮盒內,全案已在當年起訴。其中賴自白並繳回100萬元犯罪所得,遭檢方追加起訴,此部分獲法官判免刑、100萬元沒收。
判決書內容指出,賴榮俊在109年至110年擔任分局長期間,負責督導工程採購標案。廠商柳姓經理爲解決「國10東向邊坡改善工程」中材料試驗報告爭議,避免營造因重做試驗導致工期延誤,於2021年4月19日將100萬元現金藏於鳳梨酥禮盒,趁拜訪時交付賴榮俊,暗示其運用職權協助。賴收受賄款後,指示下屬依契約放寬審查標準,最終廠商僅需補交出廠報告。
▲彰化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元。(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檢方提出多項證據,包括廉政署搜索扣押筆錄、通訊監察譯文及證人證詞。柳男坦承行賄動機是爲維持業務利益,檢方在賴男宿舍被搜出賄款時,主動供出100萬元來源及共犯。
法院認定賴榮俊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收賄罪,但依同條例第8條第1項,被告在偵查機關未發覺犯罪前自首,且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並因此查獲行賄共犯柳男獲緩起訴處分,依法得免除其刑。
回顧案情,2022年彰化地檢署接獲線報後,立即展開大規模偵查行動,由8名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專案組,動員上百人次,對44處涉案場所進行突擊搜查。在賴榮俊的宿舍內,辦案人員當場查扣現金300萬元,發現廠商爲掩人耳目,將賄款藏在鳳梨酥禮盒中。地院裁定賴與黃姓廠商以60萬及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彰化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到300萬元。(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起訴書當年揭露,這起官商勾結案始於2013年春節。當時黃姓廠商帶着裝有30萬元現金的茶葉禮盒拜訪賴榮俊,就此開啓長達7年的利益輸送。檢方調查發現,賴榮俊利用職務之便,不僅爲特定廠商提供標案優惠,更在工程驗收遇到困難時出面協調解圍。作爲回報,廠商每年春節都會送上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的「謝禮」,7年間累計行賄金額高達523萬元。
檢方強調,當年涉及此案共有15家廠商,彼此間爲確保所屬之集團廠商順利以高價承做各工程標案,提高利潤並營造形式確有3家以上廠商參與競標假象,共同利用此不法手段,陸續以圍標方式搶下中分局24件工程標案、南分局6件工程標案,所獲取之不法利益總金額高達8億609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