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萬找霹靂舞者代言被控涉掏空 泰山前董座詹景超特別背信4案不起訴
老牌食品場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景超等人,被控以3500萬元合約找臺灣知名霹靂舞者陳柏均代言泰山冰鎮系列產品涉掏空;又被控聘請名律師陳錦璇、田振慶、郭雨嵐處理公司法律事務,涉特別背信罪。北檢今偵結特別背信罪4案均不起訴,另,5月檢方搜索執行的炒作泰山股價案仍偵辦中。
泰山公司新經營團隊2023年5月就任後,發現霹靂舞者陳柏均代言泰山冰鎮系列代言費遠高於國內目前活躍的藝人或知名運動員,3500萬元合約需先支付一半款項,僅能獲得陳柏均提供20小時服務,因而提告詹景超等4人涉特別背信罪。
檢方認定,霹靂舞雖原被視爲非主流街頭次文化,然陳柏均多年積極推廣,2024年首度被列爲巴黎奧運正式競賽項目,陳柏均擔任總負責人,背景具故事性,且獲總統文化獎形象正面勵志,本案合約始於陳柏均拍攝2024霹靂舞前進巴黎奧運紀錄片的贊助需求所生,對企業曝光、企業形象有提升可能,並創造經濟效益,採信詹景超辯稱合約是基於正當行銷目的,難認有犧牲公司利益謀求不法私利,違背忠誠義務犯意;此合約因經營階層更換無法履行,難認支付款項爲公司所受的實際損害,詹景超、助理詹皓鈞、天憙董事長葛福鴻及陳柏均均獲不起訴。
3名律師的委任報酬案則是,詹景超被控以960萬元、500萬元、1043萬元的委任報酬,聘請律師陳錦璇、田振慶、郭雨嵐,但泰山經營團隊函調法律服務內容及時數表被拒絕,認爲其等涉特別背信罪。
檢方指出,被告無圖私人不法利益或故意違背付託任務犯意,縱詹景超締約、付款過程有違反公司內控內稽也不能特別背信罪,詹等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詹景超與臺灣土地開發公司董座邱於芸被控炒作泰山股票,涉以臺開公司私募款項逾1億元連續高價買股,又涉出售「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股權,及購入2幅畫作7千萬元,詹800萬交保、邱100萬交保,北檢持續朝依操縱股價、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偵辦中。
老牌食品場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景超(圖)等人,被控以3500萬元合約找臺灣知名霹靂舞者陳柏均代言泰山冰鎮系列產品涉掏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